@衡水人 杜绝“校园欺凌”!让“少年的你”在阳光下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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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电影《少年的你》,再次将“校园欺凌”这个话题推上热搜。那么何为“校园欺凌”?“校园欺凌”距离我们究竟有多远?在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上,我市又是怎样做的?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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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从身边“小恶”开始

对于“校园欺凌”这个词,在许多读者的意识里,或许觉得十分遥远。“‘校园欺凌’没有那么严重,也不会发生在我们的孩子身上!”许多人甚至凭直觉就把这个词与自家孩子划清了界限!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常这样教育孩子,但那些不能定义为恶、或者小恶的事件,就是‘校园欺凌’事件最初发生的火苗。市教育局安全办主任李所义介绍:“中小学生的“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都是从小恶开始的。比如说,班级里学生组团排挤某个孩子,或者起侮辱性质的绰号等等行为,都有‘校园欺凌’的性质。”他说,“校园欺凌”作为校园暴力的一种,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者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的行为表现为言语欺凌、肢体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许多‘校园欺凌’事件都是从这些孩子们无意识的小打小闹开始的。但在大部分家长的眼中,这些不过是孩子们‘并无恶意’的玩闹,直到事情演变得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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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的直接后果是对被欺凌学生造成身心的巨大伤害。对欺凌者本人,其欺凌行为如果没有及时发觉与制止,则容易进一步恶化到暴力、甚至犯罪的地步;而旁观者则可能由于目睹欺凌行为而产生心理负担影响之后的身心发展,还有可能通过模仿学习而转化为欺凌者。

在采访中,李所义通过在我市曾经发生过的案例分析说,目前,较容易有欺凌倾向的多是那些离异家庭中性格偏激的,或家中管教较少的孩子,缺乏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或者处事方式上的极端极易造成孩子在与人沟通中的扭曲。

记者还从我市警方了解到,在已发生的青少年及成人犯罪案件的追溯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罪犯都有过“校园欺凌”的经历。有的小时候是欺凌者从小就有暴力倾向,并不断地滋长。还有的是受欺凌者,因为长期的压抑,心理扭曲,可能就会在某一时刻在得不到及时排解的情况下爆发,实施犯罪。

“总之,在‘校园欺凌’问题中所有的孩子都是‘受害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历,李所义总结出:“‘校园欺凌’最容易发生的阶段是初中生阶段。”他说,由于青少年学生尤其是初中阶段的孩子,处于青春期,自主意识增强,情绪波动较大而且自控能力差,法制意识淡薄,极易出现暴力倾向。其实近年来,在我市的个别学校中,一些学生矛盾就有“校园欺凌”苗头,为此,“长期以来,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一直是我市在校园安全工作方面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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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合力 探索有效方法

“不要欺负和辱骂同学,不要起侮辱性质的绰号,遇到矛盾了及时找老师……”今年秋季开学第一课的法治安全课上,桃城区各派出所的负责民警们纷纷走入校园,为广大中学生现场讲解“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问题。为了让广大中小学生远离“校园欺凌”,并通过知法、懂法并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他们针对不同年龄段,通过动画、视频、展板、案例讲解等方式,向学生讲解各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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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庄乡派出所民警贾云峰介绍,为了让学生通过简单易懂的方式学会保护自己、远离校园暴力,他们会俯下身来,与孩子们一起做游戏、聊天谈心,目的就是让孩子们在健康安全的环境里成长。

让孩子远离欺凌的困扰,不仅关系着千万家庭的幸福,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的法治安全课自2017年开始,已经在全市800多所中小学校中逐步展开。李所义介绍,“事实上,近年来,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在我市校园安全工作中从未松懈。”为了有效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我市不仅教育部门,包括妇联、团委、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民政、残联等11个部门都成立了专门的预防和治理小组,并按部门分工各司其责,分别从认识、预防、保护、追究等多环节入手,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例如,公安部门开展的法治安全课,妇联联合检察院开展的“木兰有约”等,民政部门通过走访困难家庭,与困难家庭儿童进行心理沟通,开设心理课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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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还邀请秋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为全市各级教育部门主管人员及各学校负责人现场授课,增强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和防治。在针对“校园欺凌”的惩治上,各学校专门成立了“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对学生“欺凌”行为进行惩戒处理、处分。

矛盾排查化解 源头防止“校园欺凌”

近期,按照国家、省相关部门部署安排,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市直各学校对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全面隐患排查,从源头上分析和研究学生欺凌和暴力时间的成因、特点、规律和对策,并研判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为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筑牢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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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法是我市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有效方法之一。一直以来,我市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了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并通过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时间发生的苗头隐患,加强欺凌时间易发场所的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我市教育部门还在中高考等考前、放假前等重点阶段,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帮扶,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通过开展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等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以及经常性开展对全体学生、对班干部、对宿舍长、对特殊学生的谈心谈话,及时实现学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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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学校老师在发现有校园欺凌的苗头时,都会选择及时制止,但有的孩子实在管不了了,就会告知家长,但多数家长的反映就是‘小孩子打架,一会儿就和好了,没什么大不了!’李所义告诉记者,只有建立有效的“校园欺凌”治理工作机制,通过携手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建和谐校园,才能营造出杜绝“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团结友善的校园人际关系。

学校欺凌现象,多发生在校园,却不只是校园问题;以暴力为主要表现形式,却又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治理校园欺凌,是一项各方参与、共同发力的系统工程。只有学校、家庭、社会各司其职、各尽其力,每一个“少年的你”才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当孩子出现以下情况时,家长和身边的人就要提高警惕!

请注意

1.身体伤痕,孩子身体表面无故出现淤伤、抓伤等人为伤痕。

2.孩子鞋子、首饰、文具等个人物品经常丢失或破损。

3.常带着伤心、沮丧的情绪回家,很可能在学校受到言语诽谤等精神伤害。

4.任何形式的自我伤害甚至自杀行为。

5.孩子非常不想上学,甚至逃学,装病请假。

6.拒绝谈论学校里的事情或与同学直接的关系,或闪烁其词。

7.索要、甚至是偷窃家里的钱物,来替换被盗的钱或物。

8.试图携带“保护”工具(棍子、刀等)去学校。

记者/杜俊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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