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啟優」正面管教工具卡解讀

「愛啟優」正面管教工具卡解讀 | 34 轉移注意力&引導

正面管教工具卡—— 轉移注意力&引導

取代說“不要……”,而是引導到“做……”。

1)把孩子帶離電視,引導說:“你可以玩積木。”

2)轉移注意力,變成“撓癢癢怪獸”。

3)手拉手把孩子帶到另一項活動。

4)給孩子一個計時器,讓他告訴你什麼時候可以離開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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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三歲以內的孩子在做事情時,根本無法理解父母表達不同意的方式。他們聽不懂“不可以,不行”到底意味著什麼。(即使孩子到了三四歲時,仍然不能夠完全理解這種“不可以”的真正含義,這是個不斷髮展的過程。)

或許孩子知道你不希望她做某些事情,甚至她還了解假如自己真的做了這些事情,會讓你非常憤怒,然而她無法理解為什麼家長認為他們做的不對。孩子明明知道你不讓他做這件事,他還是要在做之前看你一眼,並且還會嘻嘻笑。以一個孩子的眼光看事情與以一個成人的眼光看事情大不相同。

孩子對事情的理解常常缺乏必要的內在控制力,以至於無法控制她不經意間那不安分的小手。包括皮亞傑在內的研究者們很早以前就發現,孩子們沒有能力以成年人的方式去理解事情的因果關係和利害關係(這就是為什麼不要對一個孩子只進行單純的說教或對他們實行懲罰性暫停的真正原因)。

事實上,直到孩子十歲多的時候,才能形成一定的理解力,才能明白事情的因果關係和社會道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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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皮亞傑向我們展示的認知發展理論,幫助父母理解為什麼孩子不能按照你認為的方式去理解諸如“不行,不可以”的概念。

給兒童呈現兩杯等量的水。再找兩個杯子,一個又高又細,一個又矮又粗。往這兩個容量相同形狀不同的杯子中倒水,然後問孩子這兩個杯子的水是否一樣多。三歲以內的孩子會說:不一樣。然後會告訴你哪個杯子的水多。而一個六歲的孩子會告訴你水仍然一樣多,而且還會解釋出原因來。

皮亞傑這個實驗驗證了兒童的思維能力問題。當我們弄明白我們認知,解釋,綜合理解一個事物與兒童的差別後,我們成人對孩子的期待就會發生改變了。兒童認識事物和解釋事物的方式與成人是有區別的。兒童對同一事物經驗的理解與成人不同。

埃裡克森,美國兒童發展心理學家,提出人格社會心理發展理論。在一歲多時,兒童進入“我來做”階段。這個階段發展形成了獲得自主感而避免懷疑感和羞恥感的能力。到了兩歲至六歲階段,形成獲得主動感克服內疚感,開始發展探索世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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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孩子按照自己的生長規律做出一些事情反而遭到大人的懲罰時這是多麼令人困惑的事情。他會面對進退兩難的境地(潛意識的):我該遵守父母的規定嗎?還是跟隨我的內在驅動力通過探索世界去發展我的主動感和自主感?

這個發展時期並不意味著可以讓孩子為所欲為。這很好的解釋了為何所有合作的方法必須和善而堅定地施行而不是控制或懲罰,這是你的孩子個性形成時期,你希望你的孩子做出關於他自己的決定:我能行,我可以嘗試,犯錯誤,從中學習,我是被愛的,我是個好孩子。

如果你試圖通過內疚,懲罰,羞辱來讓孩子學習,這將會使他形成一種沮喪的感覺(內疚感和羞恥感),這種感覺在成年期後很難修復。

對於四歲以下的孩子,正面管教裡最重要的三個工具是:監督,轉移,引導。告訴他們做什麼而非不做什麼。給他們演示如何去觸摸而不是說:“別碰”。在生命的前幾年,你的職責是在不讓你的恐懼抹殺孩子的勇氣的前提下保證他們的安全。基於此,監管就是一個重要的工具同時伴隨著和善而堅定的引導和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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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網站:www.positivediscipline.com

參考書籍:《正面管教》簡·尼爾森 著 玉冰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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