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給犯罪嫌疑人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特此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自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由於客觀原因,本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投案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投案。犯罪後逃跑的,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的,視為自動投案。
三、在逃人員親屬應當積極勸投其投案自首。經親友勸投、陪同投案的,或者是親友主動報案後將在逃人員送至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四、在逃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是有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在逃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罰。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懲處。任何人不得為在逃人員提供隱匿處所、財物、交通工具,為其通風報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逃匿,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員情況、信息的公民,都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將對檢舉揭發人員予以保護和保密。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提供有價值線索抓獲重點在逃人員或是直接抓獲重點在逃人員的獎勵3萬至5萬元,對提供有價值線索抓獲一般在逃人員或是直接抓獲一般在逃人員的獎勵1萬至2萬元。
舉報電話:0357--4230110
聯繫電話:杜警官18536006770、包警官15935321888
特此通告
侯馬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14日
9名重點逃犯
徐國旗,身份證號:142602197802123513
李 華,身份證號:142621197005226017
劉桂生,身份證號:142729195906141819
郭傑,身份證號:142602740816301
畢良軍,身份證號:142602198104052513
閆合義,身份證號:142602196004103011
熊殿強,身份證號:510228196403300011
孫紀山,身份證號:372929195304240610
王文波,身份證號:142602196902251577
15名一般逃犯
趙雲虎,身份證號:142321197203283139
李紅喜,身份證號:142602196901013016
方銀泉,身份證號:35062219780120105X
張章偉,身份證號:350622197404241015
文建強,身份證號:14260219720221151X
吳和平,身份證號:142601197908192617
李連銀,身份證號:142602196205011076
李琛,身份證號:142602198801241547
柳茂勝,身份證號:612102196604070036
盧峰,身份證號:142602197106150032
周宏俊,身份證號:142602196410010531
苑飛,身份證號:142602196806070039
卞青松,身份證號:612524196911110034
劉廷志,身份證號:142602197005171539
李忠澤,身份證號:14260119540411283X
來自山西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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