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第三十一條規定,下列機動車在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沙州分所辦理註銷登記時未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現聲明該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公告作廢。轉自《酒泉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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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 06:11:26 川北高速公路大隊
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第三十一條規定,下列機動車在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沙州分所辦理註銷登記時未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現聲明該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公告作廢。轉自《酒泉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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