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法院:行动过后,总结+反思+再推进

晋中中院执行局

在“双十一”执行行动过后

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中继续推进

2019年11月14日,晋中中院“山西吉星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原平市白石选矿有限公司一案重大执行行动”(以下简称“双十一”执行行动)总结座谈会在执行局召开。此次会议旨在对晋中中院近期成功进行的“双十一”执行行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全面推进执行工作上台阶,争一流。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执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执行局副局长薛素威主持。

晋中法院:行动过后,总结+反思+再推进

会议指出,“双十一”执行行动是中院成立以来,出警、出车数量最多的大规模跨区域强制执行行动。此次执行行动,中院共出动干警73名,警车12辆,清障机械车2辆,往返路程约270公里。针对当地村民通过设障堵路,聚众静坐阻碍执行的行为,通过释法答疑安抚情绪,告知其要依法维权,整个执行现场,规范有序,保障了当事人将22辆装有机器设备的装卸平板车开出厂区,执行行动顺利结束。这次执行行动既体现了强制执行的司法权威,又通过此次强执现场对百姓的释法讲理,传递了法治温度,展示了我院的良好风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赞誉。

晋中法院:行动过后,总结+反思+再推进

张军副院长强调

这次执行任务的顺利完成

1、得益于院党组和史红波院长的关心支持。

院党组在听取承办法官王官的案情汇报后第一时间向省高院作了汇报,同时向忻州中院发函,请求予以协助。史红波院长与忻州中院刘硕才院长电话沟通协调执行行动事宜。后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银川组织召开由执行局、办会室、法警队、研究室的相关人员参加的执行方案研究会议。这些都为这次执行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得益于忻州中院及当地法院、政府部门的协助配合。

此次执行行动,原平法院共派出干警13名,原平公安局派出2个派出所的7名干警,苏龙口镇政府还派出所包村干部对此次行动进行有效支持。没有当地法院、政府的支持,工作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

3、得益于执行局和法警队的提前精准谋划。

行动之前,执行局和法警支队相关人员亲自前往现场查看,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多次调整执行方案,共同制定完备预案。预案往最坏的地方想,工作向最好的地方做,成为这次行动成功的基本共识。

4、得益于院内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两级法院全体参战干警的齐心协力。

实施组、保障组、后勤组、释法组各组成员不仅能按统一部署行动,而且根据现场情势的变化做自己专业能力范围内工作,互相提醒,默契配合,共同完成了此次执行行动。特别是法警支队干警的纪律作风和研究室干警的爱岗警业精神得到了执行干警的高度认可。

会议同时对此次活动存在的工作统筹有盲点、善始善终意识有待加强、留痕存档意识不强、通讯设备落后等问题进行了反思与检讨。大家表示,这次执行行动增强了执行干警的凝聚力,增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将以此次执行行动的顺利完成为起点,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工作,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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