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检察:弃婴,法律从未答应!

孩子是浪漫爱情的结晶

是家庭的希望

是祖国腾飞的未来

坪山检察:弃婴,法律从未答应!

这是句被所有人认同的话

但总有残酷的事实打破这些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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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

这是个沉重的话题

但这并非是个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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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的袁厉害在25年间收养上百个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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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检察:弃婴,法律从未答应!

民政部门在2013年进行不完全统计,每年新生儿遭到遗弃的数量约在8-10万人,而且这个人数还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弃婴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总结后无外乎以下几种:

1

2

未成年少女或者未婚成年人无能力抚养而遗弃;

3

因重男轻女思想而遗弃女婴。

但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哪种理由,这都无法洗白遗弃行为的罪恶。弃婴行为是为法律所不容许的,在承担民事责任之外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

案例一

2019年年初,坪山区人民法院便依法撤销了一位遗弃亲生女儿母亲的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了深圳市福利中心作为监护人,为女婴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对于弃婴这种严重损害婴儿人身权利的事宜,在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未成年保护组织等相关组织的申请下,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监护资格,实行国家监护,并且弃婴者的抚养义务并不因监护资格的撤销而免除。

法条精读:

《民法总则》:

●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抚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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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行为的法律责任不仅限于民事责任上,同样也会根据遗弃的各种情况而触犯刑事犯罪。如果只是单纯的逃避抚养义务而将孩子遗弃在医院、福利院等场所,那就会触犯的是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

法条精读: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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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恶劣的遗弃行为,对被遗弃孩子生命构成直接威胁的,如本文开头谈到的活埋婴儿,如发生在淮阴的弃婴事件,便是在2月份的夜间10点将出生才20天孩子丢弃在桥下停车场。当“活埋”“被抛弃在寒冷的冬夜”和婴儿相关联,这该是何等的残忍的画面。这种行为的性质和直接用刀取人性命并无任何区别,这时甚至会触犯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法条精读:

《刑法》: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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