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挖出活婴,这或许是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弃婴”

这两天“荒山挖出活婴”的话题引起了我的关注。事情发生于2019年8月21日,济南莱芜的焦先生和同村周先生,在一座荒山上挖出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男婴,而且还会动。经过调查婴儿的爷爷主动交代了情况,原来这个孩子父母生的是双胞胎,老大很健康,这个被活埋的是老二。这对双胞胎在当地儿童医院出生后,老二被查出患有多项疾病。家人放弃治疗后,带着孩子回到家,不久就发现孩子死亡,然后孩子奶奶用土办法进行了厚葬。他们也是在10月20号看到报道才知道孩子活着,才主动到派出所交代问题。至于孩子是假死被误埋?还是遗弃被埋,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荒山挖出活婴,这或许是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弃婴”

虽然这个事件或许很快就会有结果,但弃婴问题仍然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尽管到目前为止,我尚未找到被遗弃婴儿的具体数字。但是,从国家民政局网站查询的公开资料可以判断,弃婴数量正在迅速增长。民政部在本世纪初,对全国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孤儿与弃儿的统计数据为5万人。然而到了2015年,这个数字上升到10.1万人,另外还有52.3万非儿童福利院收养和救助的孤儿。

看到这个数据后你有什么样的感觉?我相信,你也与我一样触目惊心。你也许会问”为什么有这么多人遗弃婴儿?我们该如何减少这种弃婴现象?”针对这些疑问,我从四个问题和四个思考,来讲述一下我的观点。


01

问题一:弃婴是犯罪行为,收留弃婴是鼓励,这样不是相悖吗?

中国和大多数国家,遗弃婴儿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也为社会道德所不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弃婴问题仍然大量存在,因为这不仅仅是法律和道德的问题,还涉及社会的各种因素。事实上,弃婴不仅在中国得到重视,国际社会对它也普遍关注,不少国家通过专门设立或指定弃婴安全保护设施,来确保被遗弃婴儿的生命安全。

中国“婴儿安全岛”就是借鉴国外经验,它来源于欧洲一些国家采用的弃婴保护舱。日本曾为了这个小小的箱子大动干戈,2007年,日本九州一家医院在外墙上设置接收弃婴的保温箱,电视台为此进行了公开辩论。反对人士大呼,弃婴本来就是违法,“此举将鼓励年轻父母们推卸自己抚养子女的责任,让社会的道德底线沦丧”;支持者则表示,既然弃婴现象依然存在,就应该尽早保护新生儿的安全。最后熊本市议会通过了这一申请,认为这种措施是挽救生命的善举。不仅可帮助孩子,还有那些备受困扰的妇女。这些妇女如果得不到帮助,往往会选择堕胎或杀婴。

荒山挖出活婴,这或许是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弃婴”

上面这个伦理悖论不仅仅出现在日本。2009年,韩国一位牧师在教会围墙上安装了一个弃婴接收箱,遭到韩国保健福利部门的反对,因为丢婴是犯罪行为,弃婴箱是鼓励人们丢婴儿,必须拆除。对此,牧师反驳说,政府在反对设置弃婴收容箱之前,首先应该提供相应的补助来帮助那些父母抚养孩子。

事实上,中国目前也面临这样的问题,但设立弃婴岛,正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它与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也是并行不悖的。设立弃婴岛是在弃婴现象发生后,通过采取弥补和救助措施达到对弃婴生命权益的保护,这与法律通过禁止弃婴和打击弃婴犯罪来保护婴儿生命权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在保护弃婴生命权益的环节上有先后之分,法律重在预防,弃婴岛重在补救和应对。

然而,即便做了这些预防和应对措施,仍然不可能完全杜绝弃婴的发生。如果真要做到完全杜绝弃婴,我认为不仅要加强法律预防和收留应对的机制,还应该从它的根源出发。比如教育、经济条件、思想观念等问题。


02

问题二:我国教育体制中,性教育的缺失!

2013年12月17日,昆明一所高校的大一女生在厕所中产下婴儿,随后竟然将婴儿置于厕所中不顾,自己正常去上课。幸而有其他女生听到厕所中的婴儿哭声后及时将婴儿送到医院抢救,婴儿才得以保命。

事实上,在校女生产下孩子的事件近几年来层出不穷,许多女学生产下婴儿后惊慌失措,不敢向父母、老师说出实情,于是就直接将婴儿抛弃,这成为弃婴的重要来源之一。女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缺失和性知识的缺失,追根溯源,是由我国教育体制中性教育的缺失引起的。

荒山挖出活婴,这或许是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弃婴”

“性教育”在我国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受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整个中国社会对于与“性”有关的话题向来倾向于“避而不谈”或“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态度,因此,不论在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中,始终都未建立完善的针对学生的性教育体系。也曾有某些地区在中小学试行性教育课本,但最终在家长对课本中“内容太露骨”的一片反对声中叫停。然而由于当今网络的普及以及外来文化的影响,未成年人或多或少都会接触到与“性行为”有关的事项,出于好奇,就可能会通过各种非正规途径尝试了解。这样一来,未成年人的性观念很可能会因为得不到引导而变得偏激甚至扭曲。

据2013年大学生蓝皮书指出,当今大学生的性观念日益开放,大学生群体对于婚前性行为持积极态度的比例接近54%,男生对婚前性行为的接受程度高于女生,约占65%。2013年7月,由西南师范大学师生牵头、以3000名在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进行的《重庆市大学生性知识、性行为调查研究》得出了令人咋舌结果:约有58.4%的受访大学生表示是通过“非正规途径”获得性知识,甚至有一部分学生的性知识的缺乏程度令人吃惊。

性观念开放、性知识缺失、社会和家庭的反对态度,都促使女生在出现怀孕或生产之后根本不懂得如何应付,也不愿意向父母寻求帮助,再加之学校、家庭对孩子关注度不足,直到学生产下婴儿甚至将之抛弃时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这不仅对学生来说是一种伤害,对于那些生下来就被抛弃的婴儿来说也是不公平甚至是残忍的。


03

问题三:出生有缺陷的婴儿,家庭负担不起!

根据2011 年《中国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报告》统计,近年来,我国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从1996至2010年4年间,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增幅达到74.9%。每年,我国大约90万新生儿从出生就有缺陷。

出生缺陷也称先天异常,一方面是指婴儿出生前,在妈妈肚子里发育紊乱引起的形态、结构、功能、代谢、精神、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如无脑儿、兔唇等;另一方面是指出生后诊断出的身体器质性、功能性异常,如先天性心脏病等。本文开始讲的"荒山挖出活婴"事件,就是婴儿出生就有缺陷。出生有缺陷的婴儿也许终生无法过正常生活,甚至只能靠药物维持生命。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荒山挖出活婴,这或许是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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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

虽然现在讲求"男女平等",但是其实"重男轻女"的人不在少数。"重男轻女"这种男女不平等的观念来源已久。在人类进化早期,因为男人在体力等生理方面优于女人,从而能获得更多的食物来源,在部落战争中赢得更多的生存机会。后来随着人类进化,这种天然优势变成了思维定势。在文明社会发展的今天,仍然有很多地方相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思想,在这样重男轻女的家庭中,夫妻为了生男孩而不顾自己的负担能力不断生育,直至生出男孩为止,还有一些人则运用B超选择性的引产女胎或在女婴生下之后就丢弃、送人。

另外法律意识淡薄、无力维持生计等诸多原因,也促使一些缺陷新生儿的父母将婴儿抛弃,或者企图让好心人领养或是国家和社会来救助。这是婴儿被遗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荒山挖出活婴,这或许是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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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社会弃婴现象的四个思考!

(1)开设性教育课程。在学校内开设符合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需要的“生理课”或“性教育课”的意义是广泛而深远的。开设性教育课程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让大学生在恋爱阶段树立起相互尊重的观念,面对如今学生日益开放的性观念,让学生树立起对自身的责任感和对恋人的责任感,可以有效避免未婚先孕甚至产子之后又将婴儿随意抛弃的恶劣行为。

(2)做好婚检、产检为孩子健康把关

对于有家庭遗弃生理有缺陷的孩子,儿童健康专家表示,希望父母们做好婚检产检,为自己、为孩子负责。作为孩子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婚前医学检查不同于体检,它可以了解结婚前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检测慢性病、性病、传染病、遗传病、生殖器发育异常等。从而避免医学上认为不适当的婚育,医生可以对一些影响婚育的疾病进行防治和指导。

除婚检外,产前出生缺陷筛查也是降低新生缺陷儿出生的最有效手段,通过胎儿缺陷、唐氏筛查两种检查结果,可以对出现出生缺陷的风险进行判断。这些,都可以降低残疾宝宝出生的几率。

荒山挖出活婴,这或许是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弃婴”

(3)加强男女平等宣传,做好普法工作。加强宣传男子和女子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同时做好普法教育工作。尽管丢弃孩子的父母、家人都觉得自己是出于无奈,不得已才将自己的孩子丢掉,但从法律上说,他们已经涉嫌犯了遗弃罪。如果真正追究起来,遗弃孩子属违法犯罪行为,还将负有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如果父母确实有困难无法抚养孩子,可以参照我国《收养法》规定,条件符合的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走法律正规程序。

(4)完善社会工作,给予特殊儿童补贴

据官方数据统计,2013年香港地区全年弃婴发生案件仅有10起。能够达到如此低的弃婴率,是因为香港针对婴儿建立了完善的全方位保护体制。除了立法规定弃婴入刑、大力搜捕弃婴人员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建立了完善的社会工作体制,从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养育天生有缺陷的婴儿的家庭大力的帮助。比如,通过社会工作者的家庭服务来让社会公众知晓关于婴儿权利的法律法规以及送养制度,每年给予家庭高额的补贴,在家庭希望送养婴儿时派遣专业的社会工作人员来负责婴儿送养和收养的全部过程等等,保证婴儿不会被私自抛弃。

荒山挖出活婴,这或许是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弃婴”

由于中国大陆地区目前人口众多、专业的社会工作人员有限,一时间无法将社会工作推进到每个家庭,但国家对困难群体的关注和补贴正在不断加强。根据民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有41万孤儿、弃婴纳入了国家养育,集中和分散供养水准分别达到人均每月1335元、913元,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4.46万名、村(居)儿童主任61.53万名,基本实现全覆盖。国家通过设立对孤儿和弃婴的专项补助,从物质上帮助养育和治疗该类儿童的家庭,从而减少弃婴事件的发生。


06

观点总结:

性教育、经济条件、思想观念这三个问题是造成弃婴的主要原因。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遗弃婴儿是违法行为,但从法律普级和监督机制方面确实还有一定距离。另外收留弃婴并不是鼓励遗弃婴儿,而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对儿童的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

要完全杜绝弃婴,仅靠法律预防和收留补救措施是不够的,我们还应该从四个思考(教育、检查、宣传、补贴)出发,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的杜绝遗弃婴儿的现象。

注:本文有两个问题和两个思考引用于赵梦媛《论我国弃婴救助现状、问题及对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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