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東旭光電(000413.SZ)公告,收到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通知:東旭集團控股股東東旭光電投資有限公司,擬向石家莊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轉讓其持有的東旭集團51.46%的股權。該事項尚需上級有權單位審批,可能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據東旭集團官網介紹,該公司成立於1997年,總部位於北京,旗下擁有東旭光電(000413.SZ)、東旭藍天(000040.SZ)、嘉麟傑(002486.SZ)三家上市公司、四百餘家全資及控股公司,業務遍及北京、上海、廣東、西藏等20餘個省、直轄市、自治區。
資料顯示,東旭集團從裝備製造起步,構建了光電顯示材料、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汽車、石墨烯產業化應用、新能源與生態環保、地產與產業園區等多元產業板塊。截至2018年底,集團總資產逾2000億元,員工逾1.6萬人。
昨日,東旭光電爆出驚雷——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回售付息未能如期兌付,然而2019年三季度末該公司還坐擁183億貨幣資金。
今日早間,東旭光電稱,由於公司資金暫時出現短期流動性困難,造成應於2019年11月18日兌付應付利息及相關回售款項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品種一)“16東旭光電MTN001A”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品種二)“16東旭光電MTN001B”未能如期兌付。公司正在積極籌措資金,並積極與債權人協商,將盡快支付相關本金和利息,最大程度保證債券持有人的利益。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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