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存木惹贪念,盗!盗销网络一锅端,拘!


“云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崇仁县公安局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安排,全方位落实各项工作举措,2019年11月15日,崇仁公安成功打掉一个盗窃杉木团伙,目前已有5名犯罪嫌疑人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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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杉木的林场)

2019年10月6日,崇仁公安接报警称:崇仁县马鞍镇一林场砍伐后存放在林场的杉木被盗,损失价值4万余元。接警后,崇仁公安立即立案侦查,通过大量调查走访及信息研判,一个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男,30岁,江西崇仁人)为首,胡某东(男,37岁,江西崇仁人)、郭某某(男,32岁,江西崇仁人)、胡某杰(男,19岁,江西崇仁人)、曾某某(男,33岁,江西崇仁人)、范某某(男,42岁,江西崇仁人)6人组成的盗窃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经查,该团伙已于10月8日将盗取的杉木出售给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46岁,江西崇仁人)。获此情况后,崇仁公安立即调集警力,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捕归案,现场收缴被盗杉木23.7立方米。

2019年10月17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胡某东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9年11月15日, 崇仁公安依法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抓获归案;当天晚上,涉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杰到崇仁公安投案。

经依法查明,2019年10月5日晚,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与胡某东、郭某某、胡某杰、曾某某、范某某在马鞍镇吃过晚饭后,在回家路上途径一林场时,发现该林场山坡上有大量已经砍伐好的杉木,联想到当前木材的不菲价格,在利益的驱使下,谢某某临时起意,经与另外5人合计后,借助夜幕连夜盗取该林场杉木23.7立方米,并将盗取的杉木出售给张某某,人均获利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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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收缴的被盗杉木)

目前,崇仁公安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与胡某东、郭某某、胡某杰刑事拘留,对相关涉案人员曾某某、范某某的追捕工作正在全力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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