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方式公布!邯郸重点打击这15种行为

11月15日,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四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

从即日起至明年4月底在全省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2019-2020)”专项行动↓↓

举报方式公布!邯郸重点打击这15种行为

据了解,河北省秋冬季节PM 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此次专项行动围绕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三场攻坚战,聚焦存在较高污染环境风险的产业集中区域以及重点行业,重点打击15种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1.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排放污染物的;

2.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100万元以上的;

3.污染大气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4.通过私自设置管道排放有毒气体的;

5.以危险废物液体冒充“锅炉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

6.焚熔废塑料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

7.对政府维护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修改参数或监测数据的,或者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

8.非法生产、销售不达标的劣质燃油、散煤的;

9.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10.利用渗坑、渗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的;

11.私设暗管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

12.非法倾倒、处置废机油、电镀污泥、皮革污泥、蓝皮丝、化工废料、废酸废碱和其他危险废物的;

13.高压灌注向地下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14.污水处理厂向河道内非法超标排放的,或者企业非法向污水处理厂排放生产废液致使其超标排放的;

15.涉水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干扰在线监测数据运行的。

专项行动中,全省公、检、法、环四部门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无缝对接,确保形成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合力。

公安机关坚持“全链条、全环节”打击,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斩断非法利益链条,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

生态环境部门综合利用突击核查等手段及时发现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多形式开展全方位执法检查。

检察机关依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并对重大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保证案件办理及时准确。

各级法院将对重大案件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判决,从严把握适用缓免刑的条件,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力度,并通过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等措施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污染环境案件,四部门还将联合挂牌督办,按照“犯罪现场必勘查、污染物性质和数量必清、主要获利者必清、犯罪组织脉络必清、涉案资金必清”的要求,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直接责任人、具体实施者,严厉打击出资者、经营者和主要获利者,确保有力震慑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河北省公安厅公布了省厅和全省各地公安机关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受理电话和邮箱:

省公安厅 举报电话:0311-66996618,66996600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石家庄举报电话:0311-89663587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承 德 举报电话:0314-2373090/2373220/2373229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张家口 举报电话:0313-8683341,110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秦皇岛 举报电话:0335-3950802,110

唐 山 举报电话:0315—2530227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廊 坊 举报电话:0316-2333389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保 定 举报电话:0312-6773870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邯 郸 举报电话:0310-2075097。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邢 台 举报电话:0319-2202109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沧 州 举报电话:0317-2173526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雄 安 举报电话:110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定 州 举报电话:0312-2318819,110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辛 集 举报电话:0311-83294934,110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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