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牌号“5”改成“6”一驾驶员被拘留7日,记12分,罚款4000元

10月30日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查获一辆

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小轿车

把车牌号“5”改成“6”一驾驶员被拘留7日,记12分,罚款4000元

在大队开展勤务查缉工作中,一辆白色渝A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高分辨率监控图像对比,发现该车前后车牌中的5字居然被人为地添加了一笔,变成了“6”。固定证据后,办案民警通知车主前来接受调查。

把车牌号“5”改成“6”一驾驶员被拘留7日,记12分,罚款4000元

调查期间,民警将提取的高清车辆号牌调取出来,请驾驶员读一下,驾驶员代某某支支吾吾,自己都不知该念“5”还是“6”。当问他为何拿双面胶把“5”变为“6”时,他辩言自己并不知情,感觉是有人故意为之。随后民警质询,即便被人故意为之,使用这样的号牌在市区行驶了四天也浑然不觉吗?面对确凿的证据,驾驶员代某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把车牌号“5”改成“6”一驾驶员被拘留7日,记12分,罚款4000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交警部门对代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记12分,4000元罚款。

把车牌号“5”改成“6”一驾驶员被拘留7日,记12分,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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