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靜老師談音樂的基本樂理之音,最全樂理彙集(2)

張靜老師談音樂的基本樂理之音,最全樂理彙集(2)

今天我們來學習一下音樂中的音。

音樂中的音,類似於普通話中的漢字,英語中的字母,是音樂這個主體的組成部分。音是由物體振動產生的,在自然界中我們人的聽覺能感受到的音是不可計數的,一些音是有規律讓人愉悅的,這些叫樂音,一些音是沒有規律的,讓人感覺嘈雜,我們把這些音概括為噪音。

在人們長期的生活生產之中,為了表現生活和感情,根據一定的體系塑造出的聲音形象也就是音樂。

張靜老師談音樂的基本樂理之音,最全樂理彙集(2)

音有音值、音量、音高、音色四種性質:

【音值】指音的時值,也就是音延續時間的長短,音延續時間長,音就長;音延續時間短,音就短;

【音量】也就是音的強弱,它是由振幅大小決定的,振幅大,音強;振幅小,音弱;

【音高】主要是由物體在單位時間內振動次數決定的,震動次數多音就高,震動次數少音就低。

【音色】則是根據發聲體的性質、形狀和泛音的多少使音產生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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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的這四種性質,在音樂表現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音的高低和長短尤為重要。淺顯一點講,同樣一首歌,把它的音高和音值改變,音樂形象就會立刻改變。在相同情況下,如果只是音強弱和音色產生一些變化,我們仍然可以很輕易的識別出這首歌的旋律。所以不管是創作還是演唱、演奏,音高和音值都應該重點把握。

前面我們提到規律和不規律的音,因為震動狀態產生的規則或者不規則,從而把音分為樂音和噪音兩大類,音樂中主要使用的是樂音,但噪音偶爾也會出現。在我國的民族音樂裡面,噪音的使用就相當豐富,比如國粹戲劇裡面的咚咚鏘鏘,以及打擊樂器配合的其他的藝術表現手段,嗓音在塑造人物形象和感情表達方面就產生了突出的作用,這是音樂文化中獨具特色的部分,值得大家很好的學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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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平常聽到的每一個音,有可能它不只是一個音,而是很多個不同的音的組合,這個音就叫做複合音,複合音是因為發聲體各部分同時在震動,發音體全段震動產生的音叫基因,這個是主要的、最容易聽見的音,而其他各部分震動產生的音叫泛音,這些音是我們聽覺不容易聽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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