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轎車撞死人,司機沒喝酒沒超速,對方逆行的電動車應該負多大責任?

用戶9441667634443


法律必須公平公證,保護合法守法者!不可能更不應該保護違法違章者!


JS林中小溪


嘿嘿嘿,電動車逆行,責任肯定跑不了。

司機無責任?

不一定!

來個真實案例,和這個性質差不多,雖然案情不一樣,結局也可能不一樣:

某日,甲某駕駛車輛正常行駛,行人張某忽然由右側橫穿馬路,甲某採取緊急措施避讓,由於距離較近,導致行人張某被撞飛至對向車道乙某正常行駛的車輛前擋風玻璃,隨後由於慣性作用,行人張某從乙某駕駛車輛頂部翻滾至車尾跌落,被後方丙某駕駛正常行駛車輛碾壓。

經隨後救援人員評定:行人張某當場死亡。

大家評論區來評判下,責任應該怎麼劃分?

呵呵,結果估計會讓各位看官大跌眼鏡:

駕駛人甲某因在機動車行駛道路,對路面情況疏於觀察,未能確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負事故主要責任。

駕駛人乙某開車不注意觀察,未能確保安全,負事故次要責任。

駕駛人丙某不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負事故次要責任。

行人張某違反《道交法》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負事故次要責任!

因在該起交通事故中,無法判定行人張某確切致死原因。

責任劃分比例如下:甲某60%、乙某和丙某各15%、行人張某10%。

驚奇不驚奇?

意外不意外?

甲某還好,畢竟是事故直接責任人,乙某和丙某完全是飛來橫禍!

所以,交通事故的判定並不是簡簡單單地,需要參考因素太多了,特別是人傷事故。

即便電動車全責,我們國家還有無責賠付,交強險無責賠付死亡十一萬,再加上人道主義賠償,想不賠?沒門!

別說不合理,這是法律,不是我們認為不合理就可以不執行的。

童鞋們,安全永遠放在第一位吧,仔細觀察,提前預判才能行萬里路……


鵝叫十八


此事故發生,小驕車沒違規,沒喝酒正常行駛,電動車逆行造成相撞事故,電動車應負全責,因電動車違規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的交通事故,那麼他就要為自己的違規行為買單。法律法規對任何人都是平等的,要麼遵守,不遵守就要負出代價。現社會上不知什麼專家公開叫扳法律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性,大放決詞,在交通事故中分什麼強者,弱者,以及無責任賠付百分之十感情款,真是天大笑話!這分明是對抗法律,法規,挑戰國法的底線!及然法律,法規面前人人平等是國家之大法,就應嚴格遵守,執行,來不得半點含糊折扣,我們都要以法律為準繩,在法律,法規的範圍內取得自由,規範自己的行為。正確運用法律,法規,建立安定,和諧,友善促進社會發展做貢獻!


用戶52156052666


你沒有喝酒,沒有超速,那你有駕駛證嗎?你遵守交通規則行車了嗎?你開的車是合格車輛嗎?你做出合理避讓了嗎?這些都達標了你就只付賠償的責任,如果沒有達標你就會按一下歸類:

正常行駛撞死人需要賠償,但是不用坐牢。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開車撞死人判刑的條件是死亡一人以上,並且駕駛員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相反如果機動車駕駛員在正常開車的情況下撞死人的,是不會被判刑的。所以關於開車撞死人會不會被判刑的關鍵在於,機動車駕駛員是否違法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認定交通肇事罪: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生活中的漫步者


我2012年出過類似的事故。對方電動車逆行斜穿馬路,我正常行駛。我先電話120和122報案,然後保險公司報案。交警給的責任是50%。對方受傷住院。我墊付醫療費2萬。後續走的法律程序,不建議私了。醫療費各種費用一共20多萬,我的是全險,保險報了絕大部分。自己花了2萬吧。現在法律改了,你這個也就30%的責任。


香吉177


我在05年時,下雨天電動車闖紅燈和我的車碰了一下,人沒事還站著,電動車倒地了。警察當時說沒事,讓我出點錢修電動車,可那敗家娘們非要上醫院,拍完片沒事就讓我賠電動車的錢,說車碰壞了讓我賠錢賣新的,不賠就不讓走,還來了一大邦子人。這生孩子沒屁眼的敗家娘們真讓人無語,警察也說他管不了讓我們私下解決。這是什麼世道啊,老百姓咋活得這麼累啊!


人生如夢1246759329030


和我一樣,六月發生的事,正常行駛,對方三輪逆行,送醫院死亡,第一時間報警和保險,攔下一輛警車尋求幫助,出於人道,自認了一半,自己也掏了五萬,對方八十七歲!唉!我是眼睜睜看他撞上我,沒有辦法,我在最裡道,沒有地方躲,駕照扣一分,一百元!這樣保險可以給老人多陪一些,老人一大堆子女!唉


join1972


根據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本題事故屬於重大事故。直接影響就是一筆不小的賠償數額。以則論處是賠償的依據,因此責任劃分顯得尤為重要。

按照事故處理程序,本題事故應為一般事故處理程序。需要交警進行現場勘察記錄,作為判定責任的依據。通過現場記錄,對事故雙方的駕駛行為進行推斷,是否有違法可能。從本題描述看,小轎車沒有超速、飲酒,電動車逆行。這僅是當事者之一單方面供詞,僅作為證詞之一,並不作為最終的有效證據。有效的證據需要進行採集信息、現場分析、行為結論等科學程序。確保事實清楚、分析科學、判斷準確、結論公正。

因此,本題提供的證詞不能作為最終的證據。以交警或法院判決為準。即使小轎車沒有任何責任,也要負擔10%的人道責任。





劉俊利


根據國內現有法律法規、以及交警的實際處理方法,只要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般來說都會有責任,哪怕對方是逆行、超速等等明顯違法行為。交警總能找到讓你有責任的一條:超速、壓實線、車內懸掛物件、轉彎不打燈等等,總有一條適合你,30%的次要責任跑不了。如果真的是完人,交警一條毛病都抓不出來,判了對方全責,你也別高興太早,根據交安法,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且無責的機動車一方要承擔最多不超過10%的賠償(人道主義),完了自己的車還得自己修,不要指望對方良心大發幫你修車。所以一句話,謹慎駕駛,小心慢行,遠離大貨車、非機動車和行人!


解脫


說個真實案件,前年金華一個騎電動車的在高架橋上逆行被撞身亡,最後小車司機無責,騎車人全責,家屬不服以死為由索賠,最後交警說的好:你自己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憑什麼讓別人珍惜你的生命。全國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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