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非法集资套路详解?

非法集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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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XX市一家商贸公司起初只是经营出租车、货车等小项目的小公司,自2006年底起的三年里,董事长石某以2.5%至4.5%不等的月利率,累计吸收民间资金7.4亿多元。在这个过程中置地炒房,开始了狂热借款和投资的大戏。最初的一段时间,石某很讲信用,按月结利息,于是很快在当地传开了,借款人络绎不绝,甚至有人尝到了甜头,四处借钱再贷给石某,赚取中间的差价,扮演掮客的角色。待案发时,到警方报案的受骗群众已经有300多人,其中个人放贷额最多的为6700万元。案发后能够追回的仅为3.41亿元,突然蒸发的4亿元财富中,多数是妇女、老人“压箱底”的钱。

常见非法集资套路详解?

02

案例2

昔日XX市十大杰出青年燕某,2005年成立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养鸡养猪为主导产业,先后被政府相关部门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XX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燕某被评为“创业明星,企业先锋”、“XX市十大杰出青年”。依托这样的平台,2013年9月,成立了“XXX投资有限公司”,并在XX地成立了分支机构。截止2015年3月燕某失联前,该公司已融资2956万元,涉及人数达312人,主要为本市离退休干部和城镇居民,涉及金额最大的一笔为60万元。燕某为此应该是做了精心准备的,2014年3月投资公司法人更换为其弟,2015年1月,农牧公司法人更换为其父,2015年3月7日开始,投资公司不能兑付投资人本金和利息,未兑付90名投资人本金2700余万元。现在两个公司账面空空如也,众多投资者欲哭无泪。

非法集资知识链接

定义: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承诺在一定时期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特征: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二是多种犯罪行为互相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 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现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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