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青山桥镇大兴塘村村部前坪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经大兴塘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大兴塘村村部前坪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青山桥镇大兴塘村村部前坪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新建现浇框架梁板架空地坪550㎡。

2、施工要求:

(1)按村上提供图纸施工(详见施工图纸)。

(2)施工材料应具有合格证书;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3)施工方式:包工包料。

3、施工中的协调工作:施工中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

4、付款方式:

全额带资。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招标保证金。第一年按总工程额40%付款,第二年按总工程额30%付款,第三年按总工程额30%付款。如未按期付款,从违约日按违约金额按当年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

5、其他事项:参考本工程承包合同。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下午5时整(星期二)止。(如投标人少于三人则另行确定招投标时间)

2、投标时间:由青山桥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3、报名时需要交纳相关保证金10万元。(户名:湘潭县青山桥镇财政所村账乡代理专户,开户行:湖南湘潭天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桥支行,账号83011580049892034012)未中标者,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质金,履约保质金在工程完工二年内无质量问题退还。

4、参加招投标者须在外承包建筑工程多年且经验丰富,具有良好信誉的施工人员。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相关资质证明、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5、本工程甲方不提供现场考察,由参加投标者自行考察。

三、招标前需提交资料

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准备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在封套上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1、《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7、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9、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地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chengxinwenhua/chengxindajiatan/)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镇联系人:王昀 电话:18373277928

青山桥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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