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六十二】報廢機動車名單

報廢車輛因為使用年限時間長,機件嚴重老化損壞,車輛操作靈活性、穩定性、制動性能等大大降低,事故概率遠遠大於其他車輛,嚴重威脅著駕駛員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因此上路行駛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為徹底消除報廢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帶來的安全隱患,切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冬季行車安全,清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加大警示曝光力度,下面持續曝光一組未報廢的車輛:

曝光臺【六十二】報廢機動車名單

根據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並對駕駛拼裝的、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以上所曝光的車輛所有人應儘快辦理報廢註銷業務,報廢流程是:車主帶上行駛證、登記證書、車牌號、身份證,將車輛交由有資質的報廢公司,經車輛管理所查驗員查驗後,由報廢公司完成車輛解體後,再由報廢公司辦理車輛註銷業務。

清水公安交警溫馨提醒廣大車主和駕駛員:交警部門正在開展集中整治報廢車大會戰,請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積極參與、理解、支持和配合報廢機動車集中整治行動,並積極舉報報廢車和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依法依規進行註銷、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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