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未年檢?男子駕駛報廢車上路不但被罰,就連駕駛證也跟著“報廢”了!

為紮實做好各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確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勢平穩,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的部署,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從11月7日起至春節前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冬季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安全行動”。

12月10日、11日兩天,為進一步提升推進道路交通管理“百日安全行動”,嚴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統一工作部署,長春交警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打擊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統一行動。

7年未年檢?男子駕駛報廢車上路不但被罰,就連駕駛證也跟著“報廢”了!

12月11日9時45分許,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雙陽大隊二中隊接到指揮分中心集成指揮平臺指令,在長清公路有一輛黑色小型轎車存在報廢車上路行駛嫌疑。二中隊民警立即展開攔截,並於9時55分許在雙陽區鹿城大街將嫌疑車輛截停。

經公安交通管理系統查詢比對,該車年檢至2011年8月,已經長達7年多未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確定為達到報廢標準車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員邱某因駕駛已達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收繳違法車輛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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