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地下執法隊”壟斷生豬屠宰,樂平一惡勢力集團13人受審

組建“地下執法隊”壟斷生豬屠宰,樂平一惡勢力集團13人受審

組建“地下執法隊”壟斷生豬屠宰,樂平一惡勢力集團13人受審

11月14日至15日,浮樑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孫某國、葉某鑑等十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非法經營、強迫交易、窩藏、包庇等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

2013年始,被告人孫某國、葉某鑑作為樂平市某定點屠宰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先後在樂平市的塔山鎮、臨港鎮、接渡鎮等地非法授權無證屠宰點,以直管、掛靠、承包等形式非法開展生豬屠宰業務,並向無證屠宰點收取管理費用。為鞏固市場壟斷地位,孫某國、葉某鑑等人強迫樂平市絕大部分屠夫進入該公司或屠宰點進行生豬屠宰,組建“地下執法隊”,不僅對不交服務費的屠夫實施非法拘禁行為,還非法大肆對樂平市區及鄉鎮的豬肉市場進行巡查,先後數十次對私宰及購置白條肉的屠夫砸毀私宰工具、沒收豬肉,強迫屠戶進入公司屠宰或購置豬肉,牟取暴利。在公安機關追捕孫某國期間,被告人胡某芳、程某炳收留孫某國並打探涉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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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犯罪集團以孫某國、葉某鑑為首要分子,被告人孫某軍、王某華、王某平、王某才、張某敖、張某廣、張某湧為骨幹成員,被告人孫某、袁某風為一般成員,以合法企業為掩護,通過實施非法經營、強迫交易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手段,逐漸壟斷樂平市生豬屠宰行業,違法收取高額服務費,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

在持續兩天的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有序開展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庭審活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合法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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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結束後,法庭將擇期宣判。浮樑縣有關領導、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縣政法單位代表、媒體記者和被告人所在地鄉鎮、信訪部門代表及被告人家屬共計150餘人參加該案庭審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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