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昌吉州党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昌吉州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至6月,州党委第九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对昌吉市三工镇、阿什里乡、玛纳斯县清水河乡、塔西河乡、木垒县白杨河乡、博斯坦乡、奇台县三个庄子镇、乔仁乡、吉木萨尔县新地乡、大有镇等10个乡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7月初,州党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10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昌吉市三工镇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弱化党的领导。2016年以来多次在党政联席会上研究决策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等重大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履行好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六项主要职责。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及党政办、党建办工作人员再次学习了《三工镇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要求、范围、程序。7月4日以来,镇党委召开的党委会议,严格按照《三工镇党委议事规则》要求,对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发展党员、干部任免、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决策。坚决做到“干部推荐、提名任免、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等重大事项由镇党委会研究决策,不得以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等替代党委会。三是严格落实《三工镇党委议事规则》,做到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2.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党建意识不强。组织生活不认真,批评与自我批评轻描淡写,会后未制定整改措施。“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部分班子成员未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再次学习了《昌吉州基层组织建设和“访惠聚”驻村规范》中“三会一课”具体要求和“组织生活会”工作规范,切实提升了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工作水平。二是将镇领导班子成员重新调整分配到镇机关、农业、农经、派出所等四个党支部,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持续发挥昌吉州基层党建智能系统作用,规范化、标准化抓好“三会一课”等26项党建和“访惠聚”基础工作的落实。四是7月4日以来,镇党建办先后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指导检查了3次,各支部均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

3.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突出。安排工作文来文往,仅2018年镇党委、政府发文261份,平均3天发2个文件。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和区、州、市党委关于基层减负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我镇2019年度发文计划和限额制度,要求镇各站(所)办能通过电话联系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发文件,全镇党政发文进行全口径报备,经市委核准同意后,方能发文。截至9月1日,我镇党委、政府发文共66件,同比下降58%。

二、昌吉市阿什里乡

1.乡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滞后,村级党组织“星级化”创建等次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责任意识,把抓党建与抓业务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截止目前已召开2次基层党建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听取各党支部工作汇报,对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狠抓村党支部书记在党建工作方面的培训力度和各村党员的学习成效,用“解剖麻雀”式自查方式,找出各村在党建工作思路、队伍、能力等多方面的短板弱项。三是科学制定创星计划。对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队进行系统培训1次,指导各村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已全部重新制定星级化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今年拟创八星级村2个,七星级村4个。大力宣传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工作的内容、方法、步骤,引导村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参与星级化创建工作。

2.乡党委部分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内容不清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主动,第一种形态缺失,“以罚代管”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党政班子职责分工,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亲自抓动员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党政班子成员深入所包村、分管口督导检查各村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乡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机关干部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让干部从思想深处认识不去触碰红线底线高压线。乡纪检干部开展执纪能力系统培训,确保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监督执纪中充分应用好“四种形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干部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提醒和教育,提醒教育后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约谈函询后在乡干部大会上做出检查,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确实屡教不改的,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党纪法规执行。截至目前乡党委共落实第一种形态5次,乡党委书记谈话两次。

3.项目监管责任缺失,个别领导干部习惯当“甩手掌柜”,项目验收“走过场”,未验收就签字,导致残疾人危房改造等惠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项目管理问题,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项目申报及实施流程,认真履行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土地、建设、监理及政府采购等手续,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二是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所有项目严格按要求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厕所采购、抗震安居房建设等项目都有监理现场监督。在监理督导工程中发现的砌墙不规范、不按施工图纸施工等问题,召开整改专项会要求施工方限时整改。三是强化领导责任。每个项目都由分管领导全程负责,相关站所、村委会全程参与,受益牧民积极配合,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第一时间纠正整改。同时,加强项目验收,对无政府采购、招投标手续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审批和验收,乡财政所拒绝支出。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2019年11户四类人员房屋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施工,目前正在建设中。

三、玛纳斯县清水河乡

1.“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严,制定的党委议事规则没有研究大额资金使用的内容,三年来党委会议研究决策重大事项未形成纪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按照议事程序召开党委会议,7月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0次,坚决落实乡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二是进一步规范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每次召开党委会议之前,由分管领导提出会议议题,党委会议记录、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进行记录,会后由乡党委书记调阅并签字确认,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给相关领导,7月以来共出会议纪要7期。

2.组织生活不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党课教案造假应付,机关支部谈心谈话制度不落实,未按要求组织党员自评,个别党员党费未足额缴纳,个别班子成员近三年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支部党员党费进行重新核算,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对党费缴纳不足的2人已全额补齐。二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备课,要求领导干部讲党课全覆盖,党课讲稿由乡党委副书记审核把关,提高领导干部上党课质量。三是按照组织生活制度,开展谈心谈话、党员自评,7月份,召开了机关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就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如何提高党性修养等内容,分别同26位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并做好相关谈话记录。四是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和包村情况,如实撰写述职述廉报告,由党委副书记进行初核,党委书记审核,对不符合实际或内容雷同者由乡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并责令重新撰写,坚决杜绝述职述廉报告多年内容一致的现象。

3.乡党委对巡察整改认识不到位,督导不严格,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包片领导的牵头整改责任、第一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直接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并将整改情况与评优相挂钩,推动村级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加强组织、纪检部门对村级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8月份,乡纪委成立督查组,专题对6个行政村州、县巡察反馈问题逐村进行指导督促,督促各村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开门整改,召开巡察整改质询会,公布整改情况,接受村民质询,推动反馈问题彻底解决。三是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四是按照整改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玛纳斯县塔西河乡

1.乡党委对理论武装不够重视,中心组学习未按计划推进,部分班子成员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学习内容。个别班子成员中心组的发言材料照搬照抄。个别领导干部对基本理论常识不够掌握。

整改情况:一是乡党委书记定期主持中心组学习,按季度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每季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理论测试,着重将中央区州县路线方针政策、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纳入学习测试内容,确保学的深、记得住、用得上。二是结合我乡实际,健全完善《关于塔西河乡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学习的通知》,根据近期中央区州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在每月15日前将学习时间、内容、范围及时通知给班子成员,坚持每月15日、25日分别开展1次集中学习,1次中心组学习,确保学前有准备、学中有感悟、学后有成效。三是自2019年5月至今,撰写学习十九大精神、优秀党员先进事迹、规章制度心得体会3篇,并对学习不认真的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2.决策监督不到位。党委议事规则没有突出“三重一大”内容,没有大额资金使用规定,存在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未上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改了《中共玛纳斯县塔西河哈萨克民族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突出“三重一大”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议事原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各项程序。二是严格落实《议事规则》,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理事,确保塔西河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人事调整、资金使用能够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三是充分发挥乡纪委对党委的监督作用,在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及时提醒,2019年7月4日至今,召开的11次党委会,6次党政联席会均按照程序开展。

3.走访查看东支渠村50套抗震安居房,有22套房屋不同程度存在渗漏和墙体返潮现象。新岸村19套保障性住房全部存在渗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问题反馈后,塔西河乡党委书记、乡长、村镇办、“访惠聚”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房屋漏水情况、查找漏水原因。及时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制定修复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二是积极联系施工方,对屋顶漏水问题,重新加盖了房顶钢架屋面,对房屋屋面、墙体雨水渗漏处做沥青填缝、砂浆抹面等防水处理,对外墙保温裂缝处采取砂浆填缝处理,全部修复完毕后与牧民签订了房屋移交单。同时,州住建局于8月7日、8月23日到东支渠村现场指导房屋维修工作。

五、木垒县白杨河乡

1.2018年以前乡党委对扶贫项目重分配、轻监管,部分班子成员认为项目分配后,具体落实是村“两委”和工作队的事,后续监管服务不到位。2015年、2016年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多名党员被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干部晨会、夜校、主题党日等有效载体,加大对脱贫攻坚知识学习力度,把脱贫攻坚、扶贫项目审批程序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截至目前开展专题学习11次,专题研究扶贫工作15次。二是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白杨河乡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成立扶贫项目监管领导小组,对扶贫项目的申报、组织领导、资金审批使用、实施过程,包括项目的前中后期进行全程监管。三是建立扶贫项目问责机制,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追究分管领导和项目办人员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任必问,倒逼责任落实。

2.部分党委会只有会议议题,没有讨论过程和结果,记录不规范,且有撕毁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程序、议事范围、议事纪律,切实规范党委工作规则,严格规范党委会议研究内容,杜绝以党政联席会议替代党委会。二是落实会前沟通制度,制定出台了《书记办公会制度》,每次党委会议事前,召开书记“碰头会”,充分征求意见,发扬民主,确保议事规则执行到位。三是规范完善会议记录,使用标准的会议记录本,指定组织干事或党建干事做好党委会议记录和资料保存归档工作,做到记录内容详实,真实准确。

3.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对自己的责任清单内容不清楚,廉政谈话走过场,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清单”,通过发放提醒单、口头提醒、微信提醒等方式督促乡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二是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明确班子成员清单内容,切实解决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三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与分管领域干部、站所长以及所包村的“两委”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开展廉政谈话。党委书记对每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对下属人员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今年以来,乡党委班子成员共对4中心3站所负责人和26名村“两委”正职开展廉政谈话1次,做到全覆盖。

六、木垒县博斯坦乡

1.大学生村官大多数是挂名,2016年至2018年分配到博斯坦乡的“天池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9名,在村里最长的有1人待了1年,其他有的没有去村里,有的在村里待2、3个月就到了乡机关。

整改情况:一是将乡机关借用的1名大学生按要求退还到三个泉子村,目前全乡5个行政村共有10名大学生到村工作。二是各“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均确定了1名联系帮带人,对到村工作大学生进行能力素质培养,帮助他们快速成长。三是落实到村工作大学生待遇,及时发放大学生工资,8月底召开了到村工作大学生座谈会,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目前,10名大学生工作积极,思想稳定。

2.对上级来文多数“一阅了之”,2016年至2018年收到上级各类文件1642件,其中2016、2017年几乎无主要领导批阅,有的涉及脱贫攻坚、学习教育等要求书记亲自抓落实的文件,书记或乡长圈阅后直接转副职、其他班子成员阅转一般干事办理或存档。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收文登记,登记后交办公室负责人按文件内容、性质进行分送,呈主要领导签批意见,党政办及时掌握文件流向,进行催办。二是对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及时跟进了解工作完成情况,分管领导按领导批示抓好工作落实,并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防止工作棚架和空转。

3.乡机关干部惰性思想严重,干工作不落地,有的不懂不会还不谦虚,习惯于通过电话、微信将工作转嫁到村,或下村“溜趟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学习,干部职工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二是清理工作微信群3个、QQ群3个,仅保留了1个微信工作群,使机关干部由微信、电话安排工作向下沉式指导工作转变。在“大干60天,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中,乡党政班子成员和乡机关干部分为10个组,沉下身子,放下架子,进村入户摸排梳理各项基础数据,宣传扶贫政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受到了村干部和群众的好评。三是认真执行《博斯坦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干部业绩与绩效奖金挂钩,2019年8月初,发放2018年绩效奖时,扣除了4名干部的绩效奖共4800元,对工作表现突出的7名干部每人奖励了500元,剩余1300元已上交国库,激励了干部认真履职、干事创业的信心与决心。

七、奇台县三个庄子镇

1.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用于再发展办法不多。双涝坝村2017年将上级组织部门拨付的壮大集体经济资金一直滞留在账上,没有发挥应有效益;2016年马莲滩村、土圆仓村分别将25万元、30万元资金投资给鲁新仓储服务中心,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年来并未按签订协议执行分红。

整改情况:一是马莲滩村、土圆仓村投入鲁新仓储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分别是25万元、20万元,按照签订协议2019年12月底进行分红。二是2019年8月15日双涝坝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将滞留在账的10万元壮大集体经济资金,投入亨元节水滴灌带塑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8月30日签订三年协议,每年分红2万元。三是2019年9月4日镇党委、政府听取亨元节水滴灌带塑料加工厂、鲁新仓储服务中心、隆丰专业合作社投入资金生产经营及使用收益情况,同时,安排镇纪委对资金投入、使用及收益,定期开展监督。

2.“冬城夏村”流动党员多,个别村党员学习流于形式,存在让群众代替党员凑数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8月18日镇纪委将调查情况提交镇党委会,镇党委书记对马莲滩村党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对镇党委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进一步规范《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对外出流动党员进行了严格管理,采取电话、微信、见面等多种方式对所有流动党员逐个进行联系,了解其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做好联系记录。三是各村确定党员学习日,确保党员处理好生活工作,按时参加学习和活动,每月15日前完成自治区学习任务,从9月起,村书记在学习结束后进行现场提问和辅导答题,强化学习实效。

3.镇党委对村党组织民主决策制度执行监管不力,5个村有3个村“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按照“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策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每季度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集体决策人居环境整治、村集体土地承包、修建卫生厕所等各类村级事务。二是第三季度5个村召开“四议两公开”5次,研究决策村级事务5件。三是镇包村领导参与村党组织“四议两公开”会议筹备,参加村会议,做好指导和监督,目前,镇包村领导现场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5次,确保执行到位。

八、奇台县乔仁乡

1.乡党委没有将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整治措施不力。乡政府门前路边生活垃圾遍布、环境脏乱差,居民点残垣断壁未清理,为应付县级“乡村环境整治观摩会”,突击打造“观摩点”。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坚持“周推进、周评比、月总结”工作机制,全乡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50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6处、残垣断壁80余处,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30余场次,租赁装载机对危旧房屋进行清理2次,社会力量投入村庄清洁行动资金42万元。二是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乡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统筹安排落实。8月20日,召开人居环境整治暨“厕所革命”现场观摩推进会,着力改变村庄整体风貌,让农民群众用得好、长受益。三是制定考核制度,把人居环境整治与绩效考评相挂钩,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三年来,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不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走形式,谈话记录作假。

整改情况:一是7月31日,组织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集中学习。目前,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和谈心谈话“四个必谈”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建立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班子成员与干部年度谈心交流不少于4次的工作要求,指定专人做好谈心记录,将日常教育贯穿于谈心谈话之中,做到警示教育抓早抓小。三是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会前严格审核发言材料和互评意见,随时了解班子成员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化解、疏导思想心结,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乡党委选拔任用村两委干部把关不严,存在“带病”提拔。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清除出村干部队伍。目前,清除村干部2名,片组干部2名。二是8月22日,结合“与法同行”法律宣讲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分别在乔仁村、宽沟村开展法律宣讲活动2场次,强化村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沟通,加强村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村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及时提醒或动态调整,调整村干部10名,片组干部6名,确保村干部队伍选优配强、素质过硬。

九、吉木萨尔县新地乡

1.乡党委《党务公开制度》等50项制度大多内容照搬照抄,相互拼凑不结合实际。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与乡党委实际工作不符的制度37项,重新梳理修订新地乡各类制度,通过与上级党委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进行比对,目前已制定了《新地乡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新地乡“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等13项工作制度,确保修订的制度有理有据、务实管用。二是认真抓好制度落实,由乡纪委牵头,对全乡作风漂浮、不遵守工作制度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及相应的处理。目前,乡纪委对机关干部作风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等内容已下发通报7期,激发了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和主动性。三是将制度建设纳入“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范畴,凡是出台制度,必须经乡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审议通过后方可具备执行效力。

2.建档立卡贫困户反映扶贫房工程质量差,屋顶漏雨。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建档立卡户沙热·努斯甫房屋已完成通水、通电事宜,已入住。二是由乡长牵头,安排专门力量,重点对2016年以来新修建民政房屋、建档立卡户房屋、安居富民房屋进行安全质量和入住效果“回头看”,现已完成核查房屋52套,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由乡富民安居办公室联系施工方进行处理,确保农户房屋质量得到保障。

3.支付聘用人员工资无用工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全乡临聘人员工资支付、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完成了合同补签工作并按照合同内容全额支付了7月份工资。二是研究制定了《新地乡临聘人员招录制度》,目前正在进行试行,使临聘人员招录聘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解决了临聘人员招聘管理无章可循的问题。

十、吉木萨尔县大有镇

1.“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经费开支未上党委会研究,2016年以来多数工程项目未召开党委会研究集体决定。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州党委关于实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工作制度》和《吉木萨尔县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完善了大有镇“三重一大”事项的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上镇党委会进行研究决策。三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重大事项公开透明。

2.富民安居房质量监管缺失。三年来全镇65户建档立卡户修建的富民安居房,有33户存在漏水、裂缝等工程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7月26日,大有镇责令宏兴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对33户存在漏水、裂缝等工程质量的房屋进行返工。新疆天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施工单位项目施工负责人到现场协商方案立即整改,并对房屋进行再排查。二是对65户建档立卡户房屋全覆盖排查,截至目前已经粉刷房屋43户(在33户的基础上增加10户),其中有8户进行彩钢顶整改,有6户反映房子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保温整改,目前有问题房屋全部整改完毕。

3.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镇村干部长期拖欠借款问题纠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镇财政所已将镇村干部中私借公款人员梳理造册,其中涉及2002年渭户村马王庙村民小组养殖补助款当时已全部发放至村民,现村民已确认签字,镇党委已逐人逐项列好情况说明。二是对镇机关干部涉及村级借款进行追缴,目前29.1万元借款已全部缴清。三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公款私借,因特殊工作情况借款,借款不得超过3个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10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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