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王寶申、王標等人涉惡案一審判決生效

【掃黑除惡】王寶申、王標等人涉惡案一審判決生效

日前,由阜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王寶申、王標、王康、王寶濤涉嫌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涉惡)一案,經阜南縣人民法院審理,作出一審判決。

檢察機關指控,2011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王寶申依靠其家族勢力,形成以其為首,被告人王標、王康、王寶濤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逞強鬥狠,橫行鄉里,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犯罪活動。

經法庭審理,阜南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該案系惡勢力犯罪;並以詐騙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王寶申有期徒刑九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王標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王康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王寶濤有期徒刑一年。現一審判決已生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