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通報2起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問題

揚子晚報網11月15日訊 (記者 萬凌雲)今天,丹陽市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為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推進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丹陽市紀委監委對2起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1.原物價局副局長吳吉祥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2015年至2017年期間,吳吉祥作為原物價局下屬事業單位價格事務所的分管領導,違規審批同意該事務所報支的本應由個人承擔的車輛維修費72780元、汽油補助費22000元,合計94780元,該問題已違反了黨的廉潔紀律,吳吉祥應承擔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3月,吳吉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司徒鎮杏虎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卜金夫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2008年底,時任司徒鎮杏虎村北陵片區片長湯榮金在經手北陵片區“川氣東送”項目管線賠償工作時,虛報冒領賠償款62900元,並私設“賬外賬”,將該款直接用於該工程施工期間的項目管理人員工資、招待費等開支。2019年7月,湯榮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卜金夫作為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對該發現的問題沒有及時發現,審核把關不嚴,造成不良影響,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