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的車在停車場被蹭,物業有責任嗎?

對於這個問題,此前也有過討論,有的說有責任,因為收了停車費或物業管理費,就應該盡到責任,而自己的車受了損傷,就應該讓物業賠償。而有的說沒有責任,理由是物業只是收取停車佔用費,不是保管費,即然不是保管費,沒有保管責任,真正要負責的,是撞壞你車的人。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

在我們看來,物業是否應擔責,應先確定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有沒有合同約定,如果有,則要明確物業對車輛承擔何種義務。1.如果物業公司承擔保管義務,收費的性質就是保管費,這種情況就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2.如果合同約定物業僅提供停車場地租賃,不承擔對車輛的保管義務,收費的性質是車位費,物業對車輛被剮蹭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3.如果沒有合同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則要結合其他情況來看。收取停車費後物業公司是根據你們之間形成的合同關係履行義務的。不同的合同關係所盡的義務不同。此外,還要看雙方是否有過錯,比如車主是否在指定的位置停車等。

業主的車在停車場被蹭,物業有責任嗎?

如果沒有相關的約定,業主的車雖然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上,但車輛的實際管理權仍屬於業主本人,車輛的佔有並未發生轉移。物業公司僅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車輛停放秩序而採取必要的規範性保衛措施。包括安排保安對小區進行連續巡邏,安置必要的小區周邊監視裝置,實行門衛登記制度等等。

在小區內發生車輛被蹭,沒有監控設備無法查到肇事車輛,無法查到相關責任人的情況下,車主應及時向交警和向車輛所承保的保險公司報案,減少損失。

催天下合和社區計劃應用智能化大數據,通過系統平臺的催繳服務三部曲(主動繳費、自助催繳、委託催繳),有效提升物業管理費的繳費率。催天下與物業管理機構合作,通過大數據分析,為物業管理機構進行滿意度調查分析、提出改善物業服務建議等,為物業企業提升管理能力,為業主提供更親民、接地氣的服務,提升業主滿意度。平臺的服務目標是實現物業費的清收,形成物業服務的良性循環,化解物業公司與業主的矛盾,在物業費催收過程中,架起一座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橋樑,通過法,理,情化解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誤解,努力達成共識,為共建美好家園,和諧社區而努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