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按摩師反殺案庭審後被告方律師遭圍攻,足療店案發現場監控首公佈,於海義曾想在父親墳前自殺被兒子勸阻

殘疾按摩師反殺案庭審後被告方律師遭圍攻,足療店案發現場監控首公佈,於海義曾想在父親墳前自殺被兒子勸阻

遼寧撫順殘疾按摩師於海義反殺案庭審直播現場

11月15日,遼寧撫順殘疾按摩師於海義涉嫌故意傷害案,由撫順市中院在撫順市看守所法庭正式開庭審理,歷時3個半小時庭審,法庭將擇日宣判。

“我弟弟是殘疾人,他是正當防衛,我們都希望他無罪釋放,早點回家……”於海義的姐姐於麗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回憶了事發經過。

>>醉酒男子深夜強行入室遭“反殺”

44歲的於海義在2014年曾遭遇車禍,“他的手臂、胳膊、鎖骨和腿都骨折,膽囊也摘除,身體裡至今還墊有鋼板……”於麗告訴華商報記者,這場車禍導致於海義四級肢體殘疾,2017年10月起,弟弟在撫順案發的這家足療店當按摩技師。

2018年9月18日凌晨2時許,於海義打工的足療店已停止營業,吃住在店內的於海義已經睡下,被足療店外大聲的敲門聲驚醒,男子呂某表示要進入足療店。

“據我弟弟事後回憶,當時他只穿著內褲繞過屏風到店門口查看,順著門縫看到一個醉醺醺的男子在使勁砸門,就告訴對方已經停止營業,但對方仍堅持敲門,並辱罵稱不開門整死你……”

勸說無效,平常也負責看店的於海義返回屋內取出一把摺疊刀返回店門處,隔著門店玻璃勸阻,但呂某使勁推開店門強行闖入店內 ,兩人發生廝打的過程中,於海義刺中呂某腹部一刀,致其倒地。

隨後,在二樓休息的同事叢某、王某聽到響動來到一樓,看到有人受傷,遂撥打120並報警。於海義隨120救護車將呂某送到撫順礦務局醫院,呂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呂某系被刺中上腹部造成腸繫膜動脈斷裂大失血而死亡。

案發後,於海義才意識到自己殺了人,等他回過神來,自己跑到父親墳前一度想自殺,並給兒子打電話“交代後事”。“當時,我侄子哭著說,要是你(於海義)死了,他也不活了……”於麗表示,最終是在侄子的苦苦勸說之下,於海義才打消了自殺念頭。

>>撫順檢方認為防衛過當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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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歲於海義對防衛行為並不後悔

2018年9月18日,案發當天,於海義投案自首,被撫順市公安局新撫公安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刑拘,9月29日被批捕。2019年11月15日上午9時,在羈押近14個月後,於海義在撫順市看守所法庭出庭受審。深夜“反殺”強行入室醉酒男子算不算正當防衛?由於案情引發輿論高度關注,中國庭審公開網對庭審進行了全程直播。

14個月未見只能隔著法庭望一眼

“從弟弟被抓到今天,我們差不多有1年零2個月沒見到他了,法庭上看見他,人沒有瘦很多,還行,好像沒太大變化……”於麗表示,只能隔著法庭遠遠望一眼弟弟,法庭上是禁止家屬和被告人說話的。

華商報記者獲得的撫順市檢察院起訴書顯示,檢方認為被害人呂某強行推開門鎖進入室內,被告人於海義為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持摺疊刀刺傷呂某,其行為雖然屬於防衛行為,但鑑於被害人呂某實施不法侵害時並未使用兇器,尚未嚴重危及人身安全,而於海義卻使用刀具進行防衛,並致被害人呂某死亡,於海義並非只能採取此防衛行為才能有效制止不法侵害,對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損害遠超過僅僅使其喪失侵害能力或者終止其侵害行為的程度,其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於防衛過當,應以故意傷害罪(防衛過當) 追究其刑事責任。

1.69米高多處殘疾 買刀是切水果

“我弟弟身高只有1.69米,而且全身有多處殘疾,對方顯然比我弟弟要高,而且對方是醉酒深夜強行闖入店內……我弟弟是正當防衛,他拿的那把摺疊刀,是他自己在拼多多上買的,平時就用它切水果。”於麗並不認同檢方的說法,她表示,於海義在知道對方受傷後,還拿白布為其包紮傷口,有施救行為,還講對方送醫搶救。

案發現場監控畫面首次公佈

11月15日,庭審現場首次公佈了於海義身著短褲起身穿過屏風到店門口與敲門的呂某起爭執的監控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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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療店內監控視頻顯示,於海義身著短褲穿過屏風到店門口與呂某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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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療店內監控視頻畫面由黑白轉為彩色,顯示當時店內並未開燈

於海義的辯護律師殷清利當庭指出,於海義當時身上只穿著短褲,說明其在停止營業後處於熟睡狀態;畫面有顫動,包括屏風也有抖動,說明呂某強行闖入有踹門和砸門的動作;監控畫面開始為黑白,隨後轉為彩色,說明當時店內並未開燈,事發後才亮燈……

殷清利認為,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特殊防衛的適用對象系“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案發時呂某雖未持刀具,但在醉酒加之已被於海義明確拒絕的情況下,辱罵、強行砸門入室等不法危害,已屬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兇。情急之下,身著短褲的於海義難以理智、客觀地拿捏其防衛行為的手段、工具及強度,在這種情況下,於海義的應對行為是出於正當防衛。

於海義對防衛行為並不後悔

殷清利表示,即便是在羈押期間,於海義也並不後悔當時的防衛行為,因為在當時的特殊情況下,他只能做出這樣無奈的選擇。“我們不能要求防衛人是一個冷靜、理性的旁觀者,而是要還原到防衛人所處的境遇換位思考,要求防衛人在孤立無援和高度緊張的情況下實施剛好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不僅明顯違背常理常情,而且違背基本法理。”

華商報記者注意到,庭審過程中被害人呂某強行進入足療店時是否為醉酒狀態,成為庭審爭議焦點之一。檢方指出,呂某曾患糖尿病,在事發前有飲酒行為,但飲酒多少尚不明晰。對此,殷清利表示,檢察機關未對呂某屍體進行酒精含量及體內是否有毒害物的鑑定,難以判定呂某強闖足療店的狀態及最後致死原因。

>>打工掙錢養七旬老母供兒子讀書

於麗介紹,今年44歲的弟弟已經離婚,侄子一直由弟弟帶,侄子平時住校,弟弟在足療店打工,每月掙的錢,除了給母親外,還要負擔侄子的學費、生活費。

兒子變得沉默寡言明年高考

於麗表示,11月15日的一審開庭,她領著71歲的母親和侄子,旁聽了庭審,家人並沒有通知於海義的前妻。弟弟被羈押,母親和侄子也失去了經濟來源,日子過得很艱難。

“案發至今,對侄子的影響很大,孩子一下子變得沉默寡言,他明年就要參加高考,一直希望爸爸能陪他走進考場,他還總是一個勁兒地問我,爸爸啥時候能無罪放出來……”

“希望我爸好好的,照顧好自己,希望法律能公正裁決,讓他早點出來。”於海義的兒子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父親表面兒瞅著身體還好,但車禍造成他身體傷殘,當時醫生都說了,我父親可能會起不來床。一家人都希望法院能最終判定於海義是正當防衛,希望他無罪釋放。

被害人家屬提出82萬元賠償

中午12時半庭審結束,法庭宣佈休庭,將擇日宣判。就在大家認為庭審暫告結束,走出法庭時,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於麗向華商報記者證實,呂某的親屬突然在法庭外對於海義的辯護律師進行圍攻,“他們七八個人上前毆打律師……律師的脖子上都有紅印,我們報警後,現在都在當地的派出所裡進行指認……”

華商報記者瞭解到,受害人呂某家屬還提出了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喪葬費3萬餘元, 死亡補償65萬 ,精神撫慰金10萬,總計82萬餘元。

華商報記者 李華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華商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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