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启动市县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全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安康市委11月14日召开了“市县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动员会”,宣布一次一授权,决定对市、县人防机构开展专项巡察。期间,各县委对县人防机构同步开展专项巡察联动。

此次专项巡察于2019年11月中旬前完成进驻、现场巡察时间30天左右。巡察监督重点,围绕市、县人防系统业务范围和分管领域,聚焦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重点发现以下四类问题:(一)人防系统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不重视,层层批转、应付了事的问题;对重要指示批示阳奉阴违、虚报浮夸、置若罔闻、弄虚作假的问题;表态多、行动少,不纠错、不反思,急功近利、报喜邀功,没有跟踪问效,失管失控的问题。(二)人防系统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履职尽责不力,对城市人防建设工程以及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和对城市及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设施或建设行为监督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重痕迹不重落实的问题;对巡视巡察、执法检查、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敷衍应付,不认真整改的问题。(三)人防系统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在人防工程审批、建设中,吃拿卡要、贪污贿路、利益输送的问题;在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使用中,随意“减免缓”的问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规避阳光操作、制造寻租空间的题。(四)人防系统存在的其他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全市人防系统专项巡察采取市县巡察联动的方式进行,实行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市委成立巡察组,对市人防办及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各县分别成立联动巡察组,对所辖县人防机构开展专项巡察。县委巡察组在市委巡察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现监督对象联动,目标任务联动,组织实施联动,工作力量联动,协作配合联动,问题督办联动,成果运用联动。

市委巡察组按照流程开展动员部署,专题培训辅导,汇编政策文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相关资料,进行明察暗访,总结反馈,整改落实。

要求市人防办和各县人防机构成立联络组,处理不属于专项巡察范围的相关信访举报;被巡察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向巡察组提供相关资料。市委巡察组和县委联动巡察组必须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集中时间精力,保质保量完成巡察任务。(安康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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