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邀請人民監督員和特約檢察員觀摩庭審

近日,孝感市、區兩級人民監督員和特約檢察員一行4人受邀走進孝南區人民法院審判庭,觀摩被告人程某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一案的開庭審理。

孝南:邀請人民監督員和特約檢察員觀摩庭審

公訴人指控,被告人程某是李某某等18人(均已判刑)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的參與者,積極參與了2016年4月26日河口大橋聚眾鬥毆一案。

辯論過程中,辯護律師以被告人程某隻是開車去送人,並未參與打鬥為由,認為其聚眾鬥毆罪不成立。公訴人通過出示物證,書證、同案犯供述、被告人供述及辯解等證據,絲絲入扣,形成完整證據鏈,指證其構成犯罪,被告程某當庭認罪認罰。

孝南:邀請人民監督員和特約檢察員觀摩庭審

庭審結束後,特約檢察員認為,公訴人對案件熟悉程度較高,出庭應變、釋法說理能力較好。

人民監督員對出庭公訴人的表現進行了評議:通過零距離地觀摩旁聽出庭公訴被告人認罪認罰實況,看到了孝南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人舉止大方、思路清晰,訊問被告人時問題尖銳,直指要害,指控有理有節。通過舉證、質證和辯論,使犯罪人認罪伏法,在庭審中展現出良好的法律素養,充分展現了現代公訴隊伍的良好風範,不僅達到了一定的法律效果,也使參與觀摩人員和旁聽群眾受到了法律教育,希望今後能繼續被邀請觀摩典型案例的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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