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300萬!伊金霍洛旗招商引資再放大招

1.伊金霍洛旗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公職人員。

2.各企業、社會團體及自然人。

獎勵條件

1.符合國家、自治區、市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我旗產業功能定位的項目,有利於全旗經濟社會發展的其他招商引資項目。

2.項目建設單位須在我旗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獨立法人機構。(外商投資企業在市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註冊地須在伊金霍洛旗)

3.招商引資項目資金系使用伊金霍洛旗內外、境外非財政直接投資資金。

4.項目到位資金額須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引進境外資金,按資金到位當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計算),並形成固定資產投資。

獎勵標準

1.固定資產投資類項目引資人,按已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5‰進行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300萬元。

2.不形成固定資產投資的現代服務業類項目引資人,在項目投入運營後採取“一事一議”辦法進行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00萬元。

還有身份及資格認定、申領程序等內容,讓我們一起看看詳細內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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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招商引資獎勵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拓寬招商引資渠道,有效擴大外來資金規模,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招商引資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伊金霍洛旗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政策和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 獎勵原則及對象

第二條 獎勵原則

1.分類獎勵原則。精神獎勵、物質獎勵、實績考核獎勵和幹部待遇獎勵相結合。

2.誰受益、誰獎勵原則。鼓勵項目業主對招商引資單位和人員進行獎勵。

第三條 獎勵對象

1.伊金霍洛旗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公職人員。

2.各企業、社會團體及自然人。

第三章 獎勵條件

第四條 凡申請招商引資獎勵的項目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國家、自治區、市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我旗產業功能定位的項目,有利於全旗經濟社會發展的其他招商引資項目。

2.項目建設單位須在我旗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獨立法人機構。(外商投資企業在市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註冊地須在伊金霍洛旗)

3.招商引資項目資金系使用伊金霍洛旗內外、境外非財政直接投資資金。

4.項目到位資金額須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引進境外資金,按資金到位當日的國家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計算),並形成固定資產投資。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的,不屬於獎勵範圍:

1.國家限制類及淘汰類產業項目。

2.投資者同時以招商引資者身份對其自身投資申領招商引資獎勵的項目,投資者親屬或特定關係人不能證實其在項目招商過程中發揮獨立作用的。

3.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特許經營等進行招商的項目。

4.超出備案或核准文件建設年限的項目。

第四章 獎勵標準

第六條 凡符合本辦法獎勵條件要求的招商引資項目,按分類獎勵原則進行獎勵。

第七條 黨政部門、事業單位及公職人員獎勵標準

1.黨政各部門、事業單位按照硬性任務指標要求完成招商引資任務的,根據任務完成數和超額完成率予以表彰獎勵,授予“招商引資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同時對每超額引進1個招商引資項目的,由旗財政在下年財政預算中增加5萬元預算資金予以獎勵。

2.公職人員引進項目且固定資產投資額完成500萬元以上(或吸納就業人數達到50人以上)項目的,授予“招商引資先進個人”榮譽稱號,並作為年終考核中評優的一項重要依據。對引來大項目、好項目的或招商引資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的公職人員,採取“一事一議”,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3.對全旗招商引資做出突出貢獻(完成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在重大項目引進中起關鍵性作用)、綜合素質高的公職人員,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有關規定,納入優先推薦幹部提拔任用範圍。

第八條 各企業、社會團體及自然人獎勵標準

1.固定資產投資類項目引資人,按已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5‰進行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300萬元。

2.不形成固定資產投資的現代服務業類項目引資人,在項目投入運營後採取“一事一議”辦法進行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00萬元。

第九條 對引進世界500強企業、國內500強企業到我旗投資興辦項目,引進特別重大項目或具有國際領先水平、對全旗產業發展具有重大推動作用的投資項目,其獎勵標準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進行重獎。

第五章 身份及資金認定

第十條 受獎者一般為項目的第一引資者或在引資過程中起到關鍵不可替代作用的人員。如一個項目經認定有2人以上引資者,視為團隊招商引資。引資者團隊申領獎勵金,須書面委託其中一人具體辦理,獎金分配由引資者團隊自行商議。

第十一條 鼓勵以商招商,企業引進產業鏈配套項目,視該企業為引資人,給予相應獎勵。

第十二條 到位資金需經相關資質的機構予以評估確定,並經旗工信局、財政局、審計局、統計局等相關部門審核確認。

第六章 申領程序

第十三條 符合獎勵條件要求的引資人在申請獎勵前,憑以下材料到旗工信局領取並填寫《伊金霍洛旗中介招商引資人備案登記表》,辦理引資人備案登記手續。

1.項目投資者、招商項目受益者簽署的委託其開展投資引薦事務的委託書或證明。

2.營業執照(三證合一)、社會團體登記證書複印件。

3.引資機構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證明覆印件。

第十四條 旗工信局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引資人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在收到《伊金霍洛旗中介招商引資人備案登記表》1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引資人進行備案登記。

第十五條 同一個項目只認定一個引資人或團隊,對項目確認有爭議的,由旗工信局提出意見並報旗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第十六條 根據工作需要,旗工信局可與符合條件的引資人簽訂委託招商或代理招商協議,並直接進行備案登記。

第十七條 由伊金霍洛旗統籌推進招商引資工作三年攻堅行動領導小組牽頭,組織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進行審核,並提出初步獎勵意見。

第十八條 初步獎勵意見經伊金霍洛旗統籌推進招商引資工作三年攻堅行動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後,在伊金霍洛旗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予以兌現獎勵資金。

第七章 資金來源

第十九條 旗財政安排招商引資專項獎勵資金在每年的招商引資工作經費中統籌解決,並納入年度預算,用於招商引資項目的獎勵兌現,不足部分由旗財政補足。

第二十條 建立財政獎勵經費增長機制,保持獎勵經費與招商引資到位資金同步增長。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招商引資者所得獎金由獎金兌現部門代扣代繳所得稅。

第二十二條 對採取任何不正當手段騙取獎勵的,追回全部資金,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符合本辦法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或同時符合國家、自治區、市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照從優不重複的原則予以獎勵。

第二十四條 本政策由旗工信局負責解釋。此前發佈的有關規定,與本政策不符的,均以本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政策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之後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原《伊金霍洛旗委、旗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伊金霍洛旗招商引資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伊黨字〔2016〕39號)同時廢止。

來源/伊金霍洛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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