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深州市公安局拘留

(原标题:【@所有人】信访不可“任性”,深州拘留两人!)

依法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信访就可“任性”。如果信访人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甚至以访施压、以访牟利,不仅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还破坏社会稳定,他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近日,深州市公安局就依法行政拘留了2名赴京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人员,有效维护了正常信访秩序。

违法行为人甄某某以反映“深州市法院执行问题”为由,2019年以来,先后5次到国家信访局等场所越级走访。今年4月份,甄某某到北京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唐奉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了训诫。但甄某某不知悔改,11月4日,其又到国家信访局走访,信访接待部门给其宣传《信访条例》,讲清要依法逐级走访和“诉访分离”的有关规定,同时正式告知,其此次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属于越级走访,请返回当地向人民法院反映提出;以后不要再到国家信访局走访,如需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应通过网上信访或写信方式。次日,甄某某置正式答复于不顾,再次去国家信访局试图恶意登记,以达到给政府施压的目的,其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

目前,甄某某因扰乱单位秩序,已被深州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男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深州市公安局拘留

违法行为人邢某某以“儿子在部队训练受伤后,对部队的鉴定、救助有意见”为由,2018年开始先后3次到国家信访局等场所越级走访。县、乡、村三级多次到部队沟通协调,并积极提供救助、救治,邢某某也于2019年7月签订了息诉罢访书。但11月5日其再次到国家信访局越级走访,以访施压,给政府制造影响,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目前,邢某某因扰乱单位秩序,已被深州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男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深州市公安局拘留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信访条例》 第十八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男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深州市公安局拘留

警方提示

信访诉求必须依法、理性表达,绝不要心存侥幸,肆意触犯法律底线。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信访应依法逐级进行,诉访分离。合理合法的诉求只有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重复上访、越级走访不可取,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以及扰序、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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