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網上公開售賣對公賬戶 詐騙團伙"升級"手段

警惕!網上公開售賣對公賬戶 詐騙團伙

  新華社福州11月14日電 題:網上公開售賣對公賬戶 詐騙團伙“升級”手段務必警惕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鄭良

  對公賬戶是用於企業之間資金往來的。“新華視點”記者近日調查發現,有人在網上公開兜售對公賬戶,一套包含營業執照、公司印章、銀行預留手機卡、銀行卡等完整企業對公賬戶材料的“八件套”,售價6000元至上萬元不等。

  花錢買對公賬戶的是一些什麼人?其目的何在?

  多起電信網絡詐騙案曝對公賬戶被用於轉移贓款

  今年3月,福建漳州市民蔡某接到自稱“網絡貸款中心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以為其辦理貸款為由,騙取蔡某3.6萬元。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詐騙分子得手後,迅速將資金轉入多個對公賬戶,這些賬戶分別屬於廣州、青島的多家公司。

  “要查明開戶企業及法人信息、資金流向,需要到開戶行查詢,而詐騙分子使用的企業對公賬戶分佈於多個省份,查明相關信息及資金流向,需要花費大量成本。”辦案民警告訴記者。

  根據公安部發布的消息,今年以來,針對大量企業對公賬戶被犯罪分子用於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情況,公安部組織部署各地公安機關開展偵查工作,嚴厲打擊買賣企業對公賬戶違法犯罪活動。

  今年4月,在公安部統一部署指揮下,全國27個省區市開展集中收網行動,偵破特大販賣銀行卡和企業對公賬戶案,抓獲犯罪嫌疑人600多名,查獲企業對公賬戶1886個。

  “今年以來,半數以上的電信網絡詐騙案出現利用企業對公賬戶轉移贓款問題。”福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相關負責人說。

  在福建泉州,今年以來,公安機關偵辦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企業對公賬戶轉移贓款的有300多起,同比增長70%以上。

  犯罪團伙招募在校學生、城市務工人員濫開對公賬戶售賣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企業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企業銀行結算賬戶是為企業法人、非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辦理結算業務的賬戶,包括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原本用於企業資金往來的對公賬戶卻大量在網上出售。記者在網上搜索“對公賬戶購買”字樣,跳出大量售賣信息,售價數千元至上萬元不等。

  “對公賬戶‘八件套’售價8000元。”一名賣家告訴記者,“八件套”包含公司和法人代表等完整信息、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開戶資料)、公司章(公章、財務章、法人代表私章)、銀行預留手機卡、2個網銀U盾、法人代表身份證正反面照片、對公賬戶銀行卡及密碼。

  這名賣家稱:“銀行賬戶是對公賬戶基本戶,有了這個賬戶,你還可以開設用來轉賬收款的一般賬戶,數量沒有限制。”

  記者詢問這些銀行卡是誰開設的?會不會被開卡人掛失後將錢取走?多名賣家表示,他們做的是長線生意,不少是老客戶,開卡人身份和住址他們都清楚,萬一出現這種情況,他們會負責找開卡人把錢拿回來。

  記者採訪瞭解到,涉案對公賬戶所對應的公司不少是空殼公司,有的登記住址不存在,有的除了作為資金轉移通道外沒有任何其他交易往來。

  泉州公安機關破獲的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涉案對公賬戶的開戶人為符某,註冊登記公司為浙江餘姚的一家塑料廠。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該公司註冊登記地址並不存在。據犯罪嫌疑人交代,符某用自己的身份註冊公司,開設對公賬戶後販賣牟利。“符某名下還註冊了多家公司,多為空殼公司,註冊地址並不存在。”辦案民警告訴記者。

  多地公安民警介紹,辦案中發現,這些企業對公賬戶開戶地在全國多個省份,或是有人持自己身份證,或是僱人在工商部門註冊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後再到各大銀行櫃檯開設對公賬戶,再轉賣牟利。

  公安部今年4月破獲的特大販賣銀行卡和企業對公賬戶案件中,犯罪團伙通過互聯網發佈廣告,大肆招募在校學生、城市務工人員等到各銀行開辦銀行卡和企業對公賬戶。

  加強對對公賬戶的監管,加強信用懲戒防範個人轉賣賬戶牟利

  開辦對公賬戶的前提是擁有企業營業執照。記者從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採訪瞭解到,公司和個體工商戶註冊成立後,均可領取營業執照並辦理對公賬戶。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也明確規定,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記者從法院採訪瞭解到,情節嚴重的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據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註冊申請主要進行形式審查,即申請人是否提供了齊備的法定材料,申請人的身份是否真實等。

  業內人士表示,在推進企業工商登記便利化、取消開設企業對公賬戶行政許可改革的同時,要完善事中、事後監管,防止“放而不管”現象。

  銀行業人士表示,國家對企業銀行賬戶監管有明確規定,人民銀行要加強對企業銀行賬戶開設、撤銷、變更異常情況監測分析,發現企業銀行賬戶交易異常的,要及時調查處理;各商業銀行在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設對公賬戶時,要審核其真實身份,核實其開戶意願等。

  多地公安民警建議,應結合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活動,聯合公安、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打擊治理行動,重點整治企業多頭開戶、亂開賬戶、出租、出借、出售賬戶等行為。要加大對個人提供虛假信息申領營業執照、開設企業銀行賬戶後轉賣牟利行為打擊、聯合懲戒力度。除了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還應加強信用懲戒,讓貪圖小便宜用個人身份去申領營業執照、辦理對公賬戶後轉賣牟利的人員寸步難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