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任成果等19人涉黑社會性質犯罪案

11月14日下午,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任成果等19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任成果等19人涉黑社會性質犯罪案

對被告人任成果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違法所得693000元依法追繳。對其餘1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十個月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的刑罰,對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任成果等19人涉黑社會性質犯罪案

該案系安康市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法院宣判的首例涉黑社會性質犯罪案件。

漢濱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記者、社會各界群眾及被告人家屬等旁聽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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