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隊距事故發生地僅一箭之遙,卻讓報警者苦等了70分鐘

11月14日上午10:40左右,在海口市靈山鎮桂林洋互通往海口方向入口處,一輛白色轎車和一輛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電動車駕駛員一六旬老人受傷倒地。

交警隊距事故發生地僅一箭之遙,卻讓報警者苦等了70分鐘
交警隊距事故發生地僅一箭之遙,卻讓報警者苦等了70分鐘

電動車駕駛員腳部受傷嚴重

交警隊距事故發生地僅一箭之遙,卻讓報警者苦等了70分鐘

據車輛駕駛人吳女士(化名)描述,前方一輛商務車突然變道躲避前方電動車,她剎車不及,撞到了駕駛電動車的老人,老人腿部受傷嚴重。停車後吳女士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在等待120和110期間,受傷老人的親戚家屬也趕到了現場,看到老人受傷躺地情緒也十分激動。半個小時後救護車到達現場,將老人送往醫院救治。

交警隊距事故發生地僅一箭之遙,卻讓報警者苦等了70分鐘

受傷老人的親戚家屬也趕到了現場

交警隊距事故發生地僅一箭之遙,卻讓報警者苦等了70分鐘
交警隊距事故發生地僅一箭之遙,卻讓報警者苦等了70分鐘

值得注意的是,發生事故後當事人吳女士第一時間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當事人吳女士提供的通話記錄顯示是11:00撥打110報警電話,但是警察趕到現場,時間顯示已是12:10。在長達70分鐘的出警時間內,保險公司早已到場,傷者也被120送往醫院救治。記者在百度地圖中查詢得知,離事故現場最近的美蘭交通警察大隊靈山中隊到此僅3公里車程,交通也十分便利。

交警隊距事故發生地僅一箭之遙,卻讓報警者苦等了70分鐘
交警隊距事故發生地僅一箭之遙,卻讓報警者苦等了70分鐘

吳女士撥打110報警電話時間

交警隊距事故發生地僅一箭之遙,卻讓報警者苦等了70分鐘

警察趕到現場時間

據悉,《海南省公安機關110接處警時限暫行規定》明確提出了110出警時限要求:

一、處警單位及民警在接到110報警服務檯下達的普通警情處警指令後,警情發生地位於中心城區的,應當在8分鐘內到達現場;警情發生地位於城近郊區結合部的,應當在15分鐘內到達現場;警情發生地位於農村、遠郊地區、偏遠地區、山區的,應當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

二、處警單位及民警在接到110報警服務檯下達的恐怖襲擊和極端暴力警情處置指令後,警情發生地在機場、車站、碼頭等重點部位的,其就近定點執勤力量應當在1分鐘內到達現場;警情發生地在中心城區的,應當於3分鐘內到達現場;警情發生地在其他城區的,應當於5分鐘內到達現場。

2.8公里的出警距離,從報警到交警抵達現場,其間卻耗時長達70分鐘,交警對此給出的解釋是:接警系統故障。

交警隊距事故發生地僅一箭之遙,卻讓報警者苦等了70分鐘

記者在現場發現,電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現象很普遍,交警在現場處理事故期間,很多電動車依然從事故現場經過試圖駛上高速,但都被交警及時攔阻勸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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