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轎車高速路大“漂移”,又是因為犯了這個錯誤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邵可強 通訊員 劉珺

在生活中,邊開車邊接打手機、收發微信,已經成為不少司機朋友的駕車陋習。當遇到交警同志對此項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時,不少司機或許都不以為然,感覺是交警是在故意“找茬”。其實,這種陋習一旦引發道路交通事故,會給當事人帶來嚴重的人身危害和財產缺失。

河南一轿车高速路大“漂移”,又是因为犯了这个错误

11月13日中午13時許,河南省高速總隊一支隊指揮室接報警稱,在機場高速11公里東半幅,發生一起轎車撞擊高速公路中央護欄的嚴重財產損失型單方道路交通事故。

在事故發生現場,事故處理民警看到,一輛黑色轎車的車頭朝南逆向停在高速公路中央護欄邊,車輛的右前部輪胎卡在中央護欄下,前後部損壞嚴重,所幸轎車司機李某隻是受了點皮外傷。

河南一轿车高速路大“漂移”,又是因为犯了这个错误

根據事故車輛逆向停在高速公路中央護欄邊和車輛前後部均嚴重受損等情況,民警判定在事故發生時,當事轎車發生了大幅度“漂移”。

轎車司機李某告訴民警,事發前,他駕車沿機場高速由航空港區回鄭州市區。行車途中,他一邊開車高速行駛,一邊和朋友微信聊著天,由於精力分散,當他抬頭突然發現自己前方的車輛已近在咫尺時,就向右猛打了一大把方向盤,誰知車輛瞬間失去控制,在車輛尾部撞擊護欄後,車輛又來了個180度的大“漂移”,最後車頭右側被高速公路中央護欄卡住,車輛才算停了下來。

河南一轿车高速路大“漂移”,又是因为犯了这个错误

事故處理民警張迪告訴記者,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因為當事司機李某駕車時收發微信,未能與前車保持安全的行車距離,對突發情況處置不當,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自行承擔轎車修理費用和高速公路護欄損壞賠償費用一萬五千元以上。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時,司機一定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精力集中,堅決杜絕開車接打電話、收發微信等安全行為,要與前車保持150米左右的安全行車距離,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平平安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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