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你怎么看?

远景楼三农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对于农村宅基地已经明文规定了以上条例,你问对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如何看待。我态度明确、语气坚定地给你答复:于公利好、遵纪守法。

我有一个广东粤西朋友,他的老爸前几天联系到他说老家那边正在确权宅基地的问题。原来全国各地正在紧锣密鼓地完成着宅基地的政策落实,我最近几年较少回家也没什么钱盖房子,对于这方面的了解还是比较少的。

最早了解到宅基地改革还是几年前呢。我有一个湖南朋友,他跟亲兄弟分家,想要重新盖一栋房子,跑完村委、镇国土所,还要跑县上的房建局,跑完审批流程还要报备哪一块土地,论证允许建房与否,镇国土所的人还拿着皮尺到现场限定大小。

我听了朋友的抱怨,不以为然。我老家那边确实没有那回事啊,村里的人外出打工赚了点钱还不是第一时间在老家盖上房子,他们唯一要考虑的仅是风水问题而已。

但国家对此命令禁止,还把“一宅一户”写入法律,确实有其道理。

一、以往大伙都穷,十几口人挤在上下两层的大祖屋里,能够分家盖新房的都是能吃饱饭的家庭,相对而言,田地还是饱饭谋生的最珍贵的东西,暂且不敢变更为宅基地浪费产粮的机会。

二、肚子能吃饱了之后,就想着改善一下居住环境,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分家盖房子。特别是家庭责任制落实包产到户之后,祖辈几代挤在祖屋的时代宣布结束,人们纷纷在自家田地里头用泥土晒砖盖房,出现了很多七零八落的土房,尤其是坐北向南方位的农田,遭到占用的最多。

三、在华南丘陵地区更为严重,本来耕地水田就不多,当地的人们根本不追求聚居方便的可能,只要风水先生一句“金言”便可以随意糟蹋一片良田。况且九十年代超生现象非常多,人口多了盖房子就多,房子也大,那时期农田的损失率最严重。亏得九十年代末期国家经济改革开放,大家陆续进城务工,才得以喘息。


四、新禧年人们尝到了经济改革开放的红利后,心又开始野了:房子要大,最好带院子的;院子外要通路,而且是硬化的。各地都在搞攀比比赛,看谁家的豪华。赚钱多的甚至买地盖别墅,俨然是一座城堡般大小,浪费土地情况不容乐观。

随着经济、人口的持续发展,我们的粮食始终只处于自足水平,每年还要从外国大量进口才能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虽然有世界第三大的国土,但我们的耕地面积非常少,人均耕地面积更是世界倒数。

国家显然已经发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再不进行规范保护,相信能够为我们耕种粮食的田地将被耗尽。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某某水田示范基地、某某耕地保护基地等等良田。

春秋之际望着大片绿油油的良田,仿佛已经看到了秋收时节金黄金黄的果实。这是养活我们宝贵的粮食啊。国家出台的农村宅基地政策,也是为了保护这方水土。

更重要的是,国家要建设新时代的农村,这个新农村是一个集合科学技术、居住环境优雅、人文环境和谐的新时代农村,是为千秋万代以来辛苦农民谋福利、创优质生活的新时代农村典范的基础。

我支持新农村“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坚决维护国家政策。


你觉得呢?欢迎下方发表你的看法。


大棚守望者


大家好,我是农民小席,感谢提问!

自从土地确权政策实施以后,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政策虽然阻止了农村乱修乱建的现象,保护了基本农田不被破坏,但是同时也给一部分人带来很大的困扰。

就像我家邻居一样,他们的宅基地只有一个,而他们就有3个儿子。老大已经结婚多年,常年在外地工作,逢年过节也都回家看望父母;老二今年刚刚结婚,小两口也在外地工作,时不时地就会回来;老三还未结婚,也在外地工作。虽是如此,每当过年的时候,他们全部回来后就面临着住宿难的问题,也面临着生活不便的问题。没结婚还可以将就,结了婚就不一样了,有了孩子就更不用说了。去年,我们村的土地确权政策已全部完成,他们没有赶到前面修建房屋,而现如今想在老家修建房子,就是难上加难了。他们也曾无数次的到乡镇府咨询和申请,但是政策要求是无法改变的,最后也无济于事。

所以,我觉得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农户中若有一个儿子的还可以,如果有两个及以上的就没办法生活了。在农村有种风俗,就是农户家的儿子结婚后必须得“分家”、“分地”,不然后面会遇到各种是非,当然了这种事情指的是农户家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儿子的情况。最后,我还是觉得农村的宅基地要根据人口数量去划分。

农民小席个人观点,欢迎大家阅读指正,如若喜欢,请加我的关注,谢谢!

农民小席


"一户一宅"政策好,坚决拥护和支持。理由是:

1.是坚持农村土地公有制的需要,土地公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任何时侯任何地方都必须坚持并贯彻执行和落实。

2.是保护国家土地不被滥占滥用的需要。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必须珍惜每一寸土地。如不加以限制,有钱有权的人就会无休止地圈地建房,滥占滥用国家土地。

3.是国家开发整理土地的需要。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迁入,闲置宅基地会越来越多,一户一宅政策的实施,可把多余的宅基地收归集体,有利于国土整理。


夕阳红155908541


“一户一宅”出自《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每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能在农村得到宅基地,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家庭成员户口在农村、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够享受集体资产分配);

“一户”的规定:以户口本为标准,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即为“一户”。也就是说,单身汉一个人算是“一户”,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六口之家也是“一户”。“一户”的人数定义低至一人,上不封顶。在宅基地申请的时候,户是分大小的。人多的为大户,人少的为小户,一般来说,3人及以下为小户,4~5人为中户,6人及以上为大户。大户大宅,小户小宅。

“一宅”是按农村土地确权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为准,一证即代表一宅。

每个地区对宅基地面积的划分是以当地农村土地面积及人口数量来决定的,因此各地区略有差异,一般来说,小户宅基地面积不高于75平方米,中户不多于120平方米,大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

实行“一户一宅”的好处

1、创建新农村,改变原有的“脏、乱、差”面貌

2、让新生代农民也可以分到宅基地

3、进城农民可获得优惠政策


万典普法


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一户一宅制的政策,现在已经正式开始执行了,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怎么看呢?

今天我就来说说我们农村里面针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


一户一宅制。

说起一户一宅制,那么如果说每个户口才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和一个房子,那这不是在削减农村里面的住房问题吗?

因为有的户口呢,人口比较多的。都在一个户口里面,这种情况那该怎么办?也是一户一宅制的标准条件要求吗?

当然现在一户一宅制相关的规定呢是按照人口的比例大小和分配所得的宅基地面积大小。

这种情况下,一户一宅制一个户口下面一处宅基地,可以盖两个房子,三个房子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遗留历史的问题很难解决。

我们觉得一户一宅就是这个撞车并没有什么毛病。但是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就很难解决了。

比如说祖上的宅基地有好几间,但是经过风吹雨打,时间过了好几十年自然倒塌了。这种情况之下要收回这个基地,似乎又有点不太合理。

毕竟以后自己家的后面的人还需要盖房子的,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应该怎么样处理比较好一点呢?

你会一直在我们看来,似乎现在还不是最合适出现的时候。因为现在的羊有很多人家庭有几个兄弟的。但是分户口的问题,一直都没能够办妥下来。

针对于农村里面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去处理,怎么样才能够以最合法的方式去处理?

现实当中出现矛盾。

在我们这边有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可能大家都遇到过。因为这个问题是比较矛盾的,所以我们觉得这个一户一宅制的情况,有可能会引发新的冲突或者矛盾。

比如说现在已经开始实行一户一宅制,那么一个户口里面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那么有的同一个户口是两兄弟的。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成家立业,必须得分开户口。

这种情况之下呢,我们去吩咐的时候,他们又要求我们拿出另一个宅基地证。但是宅基地证申请的时候,只有一户才能够申请一个宅基地。

所以这个时候原本同在一户的情况下,没能够拿到第二组的宅基地,所以就不能够分户,分户的要求是必须有第二处宅基地。

所以这个问题就搞得很多人进入这个死循环当中。所以我们也是觉得比较奇怪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申请宅基地也越来越困难。

针对于现在申请宅基地,我们从各地的网友反应来看,这个申请也是非常变得越来越困难了。

甚至有的地方申请提交上去半年或者一年都没有进的回应。这种情况针对于一户一宅制这个问题大家是怎么看的呢?我觉得他更像是再迁至农村里面,人们建造新家园的一个步伐。



当然我们也希望一户一宅制能够真正的使得我们农村里面农民过上更好的生活和日子。


农人莫小道


在农村生活久的人都知道,小的时候,子女没有成家,往往会几家子人一起挤在一个小宅子里。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很拥挤,生活诸多不便,但很多时候,温暖也会胜过这些不便。等到子女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就和父母分开住了,现在在农村,越来越少的子女会和父母共住了。

以前农村盖房子,没有这么多的约束,往往是跟村里的干部打个招呼,随便走个程序就可以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的违建乱象也频发,比如说有的家庭会申请两处宅基地,一处住人,一处空着,极大浪费土地浪费。所以国家才制定了“一户一宅”的法律法规。根据一户一宅制里面相关说明,农村里面一户一宅制的面积则是由每个地方平均人口计算出来的宅基地面积。但是具体的宅基地面积,会根据每个家庭的人数多少而不同。

不少农民都听说农村是实行“一户一宅”的,也有人说,为什么城市只要你有钱可以“一户多宅”,而农村却只能“一户一宅”?

全国人大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蔡继明说,"物权法"规定,城市居民有权使用、出租、转让、处置和受益住宅用地,法律赋予城市居民对住宅用地的使用权。然而,农村居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和收益权。虽然国家政策不怎么完善,我们作为公民还是应该支持政府,把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实施完善 ,为祖国未来的发展腾出更大的空间。也期待国家政策能人性化些,让老百姓生活越来越幸福!




梅说什么


大家别想一户一宅,这一户一宅很恐怖的,八十平米的房,只允许建两层,一家有二十几个人住这一百六十平方的房子。户口本是加了一页又一页,直接连外包装上都写满了,不允许女孩分户,从二零零三年,全部不得分户口。我家的户口本上,也是很多的,我父母就两个,我和妹妹就四个,加两个弟弟六个,弟弟的三个孩子加我的两个孩子。你们算一算,这个户是多少人?这个宅基地怎么住?11个人一个户口。


飞飞1433019865842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的提升,农民的生活环境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国家为了节约土地资源,改变农村的村容村貌,振兴乡村,对农村的建房也作了很大的规划。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的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即农村的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面积。那么我们怎样来理解‘’一户一宅”政策呢?



首先‘’一户”的理解:即我们要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户口本所登记的一家人,不分多少人,户主只是一人,这就是‘’一户”。随着人口的增长,子女长大成人,成家立业,这时一宅,肯定是不够住的,于是便产生了分户。


对分户的解决办法:对符合分户建房条件的,但未分户的村民,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并由村民大会同意,公告无异议后,按照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依法确权登记,申请第二处宅基地。

‘’一宅”的理解,一宅:是指村民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块整体的土地,而不是分布于不同地方的土地。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宅基地上建房。农民如果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因而一户一宅应当符合国家土地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宅基地和空闲地建房,达到节约土地资源,为建设最美乡村有着重要意义。


林峰林林


在农村宅基地是“最值钱”的东西了,可是在获得程序上又是免费的,这就造成了村民获得宅基地的无序状况。农村宅基地的"一户一宅"政策早就有之,但并没有完全实现,这跟农村的具体情况有很大的关系。

“一户一宅”政策是为了村民获得宅基地的公平机制,不仅明确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也不能超过地方的规定。但现实中,还存在“一户多宅”、“多户一宅”的不合理状况,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人地矛盾”。

以前的时候我们鲁西南地区每个村子都有专门的“打谷场”,后来随着人口的增加,种地人口的减少,“打谷场”成了闲地,最后化成了宅基地供村民使用。再后来人口再增加,就没有空闲的土地作为宅基地了,有的村民只能将家门口的水坑填埋后建房子。

人多地少造成了“多户一宅”的现象,擅自填埋建房造成了“一户多宅”的现象。甚至还出现了,谁家种的树,下面的地就成谁家的了,这也造成了许多纠纷。监管不严、退出机制不健全,使很多人钻了空子。

“一户一宅”从整体上来看是一种公平的政策,但需要基层严格执行,对“一户多宅”的要启动“有偿退出机制”,“多户一宅”的实行经济补偿政策,以实现村民公正、公平的拥有宅基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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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你们的幻想。

任何一个形成文件的东西,无论你有多不满还是你觉得有多不公,第一,驳倒是不可能的,一个团队研究法律法规以及历年来的政策,什么可能都想到过了。第二,也根本没有能力驳倒,现在有一个倾向有意思,环保一刀切的听说主要是农民生火煮饭,房地产还能发展几十年听说是农民还没有城镇化,城市管理听说主要是农民乱摆卖……农民嘛,早就在历史书上看透了——成不了事。

新的政策,有的人研究怎么“治理”。

某些地方的一户多宅要注意了,要是脑子好一点最好去“分家”,多拿几个户口本,问题是就怕有勤政者早就把路子堵死了,早就通知发下去了——敏感时刻不得分家。不过事在人为嘛,总是有办法,目前最起码没有到非常严厉的时刻,各种东西没有到“完善”的时候。

新的政策,有的人研究怎么“搞钱”。

农村集体土地开了闸(非常严厉哦,只有20年),宅基地等各种资源就会被资本瞄上,收购、囤地、炒作、转手牟利等等各种套路都会一窝蜂上,就用“不允许强制”,估计基本上没什么大用,安慰安慰罢了。当然也有脑子好农户不再流连于都市,为自己的未来做一些准备……

没怎么看,没用。

世界大势熙熙攘攘,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各自找到自己的位置,找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办法。不要抱怨,不要自卑,只能思考。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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