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理解“知行合一”

今天重新被動聽了一遍樊登講的《王陽明傳》,每次聽都有不同觸動的點,這一遍聽到的是,

知行合一,講的是心裡知道的能做到才是真的知道,只是知道而不去做或者做不到,都不算真正的知道。

重新理解“知行合一”

很有趣,心中所想和身體行動保持一致,看似容易做到,實則非常難。

見到美色立刻就很喜歡,見到惡臭立刻就很厭惡,這是人的本能。王陽明說,什麼是知行合一呢?知行合一就是一念起時,如本能般立刻行動。就像見到美色會立即喜歡上,見到和喜歡之間沒有間隔,知和行一致到這種程度,才是真正的知行合一。

這實在是太難了。本能確實擅長立刻作出判斷,但是在判斷之後、行動之前,我們通常會進行思考。比如你看到一個老太太跌倒,本能反應是出手相救,但你可能轉念一想,這老太太會不會是碰瓷的?於是在行動上就猶豫了。即便經過思考後,你最終還是上前扶了老太太,王陽明也會說:不好意思,你的知和行之間有間隔,這還算不上真正的知行合一。

最近一期《奇葩說》講的是在美術館火災現場逃命之時,你會選擇救一隻貓還是救一幅畫?辯手們在各自闡述論點的同時,就是思考的過程,這個過程導致的結果就是我們在猶豫,我們在糾結,我們在衡量,與我們的認知和本能所想與做思想鬥爭。無論我在縱觀歷史長河,去規劃一幅畫帶給未來的意義,還是在關注當下,我用良知來回應人性和道德是否淪喪。終究,我都不是知行合一,不是所見所感才所思所為。

王陽明始終主張:天理不容思想,良知忌轉念。其實,這和《思考快與慢》的作者、心理學家丹尼爾·卡尼曼的研究結論是相違背的。卡尼曼強烈建議大家在做決策前,不要輕易相信「直覺我」判斷,如果時間充裕,一定要經過審慎思考,啟用「理性我」,然後再去行動。

但是,另一方面,現代心理學家也承認,許多需要慢思考的能力,經過長期、反覆強化,可以形成強大的直覺力。所以,龍場悟道之後的王陽明是否已經訓練出了強大的直覺系統,故直覺判斷準確性異於常人,對自己的轉瞬之知無比堅定,所以才敢說天理不容思想?我們這裡不做聖人膜拜式的事後諸葛評判。反正,我目前做不到這種程度的知行合一。

王陽明的知行合一,如果簡單歸結於一句話,就是「憑良知指引去行動」。良知的意思不是良心,而是好惡之心,但不是無限制的好惡,良知必須能分善惡,好善惡(wù)惡(è)。

知行合一就是做自己的事,不管外界的規矩、規則,評價標準,凡事都以我本心的良知作為規矩、規則、評價標準,以自己的良知去應對萬事萬物。

——《度陰山講陽明心學》

一個人行事的唯一原則,就是聽從自己內心最真實的聲音。這是關於知行合一最簡潔但最有高度的理解。聽著很美,做到依然很難。

實際上,「內心最真實的聲音」,就是王陽明所說的「良知」。良知能分善惡,但善惡的標準依然是你自己來定。你認為是善就是善,你認為是惡就是惡。

那如果我內心最真實的聲音在許多人看來是惡,而我認為是善,我也遵循這個聲音的指引去行動就好了?沒錯。只要你是真的判定是善就好。判定方式說起來也很簡單:你想想做了這個決定並行動後,漫長的餘生自己會不會後悔,是否問心無愧,是否內心寧靜。


迴歸到自我認知的理解層面就是,對任何事物的看法決定你的感受和決定,如果我們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對的,就去堅持做,不用懷疑,如果去行動而結果不能滿足自己的目標要求,我們可以去調整改善。萬萬不可以的就是,自己對想法的懷疑,而導致不能堅決的去行動,更談不上目標的達成。

錯了並不可怕,結果不如所願也不必後悔,人生最大的遺憾是,你心裡想的,只是想法,沒有去用行動去驗證,就像人們說夢想,不試試怎麼知道行不行呢?萬一實現了呢?


人生很多的困擾不就來自於此嗎?知道那麼多道理,依然過不好這一生。那還不如不知道呢?你說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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