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五回避”制度破解监督难题

“这轮巡察我们安排巡察四组巡察道口镇官庄社区等9个村居,大家有需要回避的吗?”11月9日,莒南县委巡察办副主任邵光峰在征求巡察组人员回避情况时说。“我老家是道口镇官庄社区兰墩官庄村的,按照‘出生和成长地的回避’制度要求,我应该回避。”被抽调到该组的财务人员庄绪磊说。在县区级巡察中,因地域小、关系熟、人情往来密切等原因,巡察工作碰到的最大问题就是熟人干扰。莒南县在巡察工作中,实行“五回避”制度,坚持灵活用人,减少“熟人碰面”,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即:任职过的单位回避,有近亲属在被巡察单位的回避、出生和成长地的回避、有平常较为密切的同志在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的回避、巡察人员所在单位和被巡察单位业务往来密切的回避。莒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县委巡察工作中设立监督员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县委每轮巡察成立巡察组时,每个巡察组都讨论确定1名监督员,对本巡察组全体成员遵守各项纪律情况负监督责任,重点监督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借巡察之机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宴请等情形、拖延工作或者不执行组长分配的工作任务以及其他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程序汇报。巡察中,4个巡察组均按要求设立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未发现任何违纪违规等现象。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杜辉升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