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法莫者"心存侥幸"

滕德银

心中无戒,拒不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为所欲为;初心失守,行为背离组织和人民期盼;甘被"围猎",在享受"抬轿者"营造的优越感中迷失自我;心存侥幸,在"不会有事"的自我安慰中越陷越深……"两人案情所折射出思想根源的相似性,需要深查细照、对照自省,需要黔南州'关键少数'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镜鉴,真正触及灵魂,防止重蹈覆辙。"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要求。(11月1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笔者觉得:违纪违法莫者"心存侥幸" 。

党纪国法,是我们的党员干部应当水箱遵守的一项准则:思想准则、行为准则。再次基础上,才能给群众树立起榜样来。这是治国理政道理上必然的要求。

可眼下,一些干部对此认识不深,在违纪违法后,很多人"心存侥幸",觉得不会被发现、发觉,不会败露……

这,其实是一种自我安慰式的侥幸心理在作祟。其实,很多古语都能揭示这样的心理的解决是什么。

一是不作不死。意思是只要你不干坏事儿,就不会有性命之忧的危险。但是如果干了,那就有很大的危险,甚至是死亡的危险。

二是"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时尚似乎还没有不透风的墙,即便是玻璃墙,当玻璃损坏开裂的那一天,就是透风的那一天,隐藏得再好的狐狸尾巴,一不小心或许就会露出来!

三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和第二句有异曲同工之妙,讲的都是有败露的那一天,侥幸心理是不能过关的。

今天,很多案列说了一个集中的问题,一些退休了的干部,要么被逮出来了,要么主动投案了。这说明了啥?这几种说明了:违纪违法莫者"心存侥幸"。

有这样心理的人,日子过得胆战心惊,或许还会因此引发很多病。那又何苦呢?

所以说,为官干净廉洁,也是一件大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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