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證券簡稱:上海電力 證券代碼:600021 編號:臨2019-86

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權益變動屬於增持,不觸及要約收購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使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一、本次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2019年11月12日,公司接到公司股東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電力”)通知:長江電力於2019年11月12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01,400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0.0153%。

本次權益變動後,長江電力共持有公司股份130,858,251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5.00%。

二、本次權益變動之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三、所涉及後續事項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根據相關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就本次權益變動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具體內容詳見本公司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特此公告。

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證券代碼:600021 證券簡稱:上海電力

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15 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編寫本權益變動報告書。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四、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在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

五、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委託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釋義

第一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

一、 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一) 基本情況表

(二) 股東情況

截止2019年9月30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前十股東情況如下表。

(三) 董事及主要負責人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情況如下表。

二、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該公司已發行股份 5%的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籤署日,長江電力在境內、境外擁有湖北能源、廣州發展、三峽水利、川投能源、國投電力達到或超過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

第二節 持股目的

一、 本次權益變動的原因

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於對上市公司經營理念、發展戰略的認同,及對上市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看好,從而進行的一項投資行為。

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權益變動目的未與現行法律法規要求相違背,符合我國證券市場的監管原則和發展趨勢。

二、 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來 12 個月內持股計劃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12個月內將根據證券市場整體狀況並結合上海電力的發展及其股票價格情況等因素,擬繼續增持上海電力股份不低於100萬股,相關操作將根據《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節 權益變動方式

一、 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上市公司擁有權益的數量和比例

本次權益變動前,長江電力持有上海電力130,456,851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4.98%。

本次權益變動後,長江電力持有上海電力 130,858,251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00%。

二、 本次權益變動的具體情況

長江電力於2019年11月12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增持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401,400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0.0153%;

增持後長江電力持有上海電力股份130,858,251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5.00%。

具體增持情況如下:

三、 本次權益變動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權益變動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權益變動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權利限制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質押、凍結等任何權利限制的情形。

五、 承諾事項

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將嚴格遵守證券法律法規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依法參與證券市場交易,並及時履行有關的信息披露義務。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內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重大交易情況及未來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內信息披露義務人與上市公司之間無重大交易行為。未來如信息披露義務人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其他安排,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決策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

第四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況

截至本次報告書籤署之日前6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情況如下:

第五節 其他重大事項

除本報告書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為避免對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或者證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聲 明

本公司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簽署日期:2019年11月12日

第六節 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目錄

1、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營業執照

2、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件

二、備查地點

本報告書和備查文件置於以下地點,供投資者查閱:

1、上海證券交易所

2、上海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黃浦區中山南路268號

聯繫電話: 021-23108800

投資者也可以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查閱本報告書全文上述備查文件備置於上海電力住所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備查閱。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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