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近親內幕交易閏土股份股票 消息竟是竊聽來的

大股东近亲内幕交易闰土股份股票 消息竟是窃听来的

新浪財經訊 近日,裁判文書網又公佈一則內幕交易案判決書,此內幕交易事關3年前閏土股份購買萬邦德製藥股權之事。而涉嫌內幕交易受審的兩人,身份為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近親屬,其中一人的內幕消息竟然是通過竊聽得來的。

2016年10月24日,閏土股份公告“公司擬籌劃購買醫藥類資產”的重大事項,擬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萬邦德製藥集團有限公司全部股權,估值50億元。該事項屬於《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為內幕信息。

經中國證監會初查認定,內幕信息敏感期為2016年8月27日至10月21日13時;同時認定內幕信息知情人共有12人,包括閏土股份董事長阮靜波、財務總監周成餘、董秘劉波平全程知悉,阮靜波的丈夫茹某參與部分談判,閏土股份第一大股東張愛娟為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

此次涉案的兩人,一人名叫茹振剛,男,1995年生人,大專文化;另一名叫張彩娟,女,1971年生人,小學文化。這兩個人與知悉閏土股份內幕交易的12人之間到底是什麼樣的親屬關係?在法院披露的二審刑事判決書中,並沒有詳細描述。

但內幕交易人之一的茹振剛與閏土股份董事長阮靜波的丈夫茹某同姓,而年齡比阮靜波的已經去世的父親還要大5歲;另一名嫌疑人張彩娟的名字與閏土股份第一大股東張愛娟的名字僅一字之差。

根據判決書顯示,茹振剛與張彩娟兩人相識。

2009年,茹振剛開設了股票賬戶買賣股票。2015年9月,張彩娟將自己使用的幾個賬戶交給茹振剛操作,並口頭承諾如果賺錢了會給茹振剛支付佣金。

2016年10月開始,茹振剛使用4個股票賬戶在敏感期內買賣“閏土股份”:10月18日買入11.24萬股,金額176.5萬元;10月17日、18日買入38.99萬股,金額612.13萬元;10月18日、19日共買入118.21萬股,金額1860.71萬元,並於10月21日全部賣出上述股票,賣出金額1944.77萬元;10月21日買入123.31萬股,金額2031.10萬元。

而張彩娟獲得內幕消息的情節也非常具故事性,2016年8月間,張彩娟在同親戚朋友聚會和吃飯的過程中,獲悉“閏土股份”正在找項目準備併購重組,於是頗有遠見的從8月29日開始調集資金,頻繁買入“閏土股份”股票,至10月19日共買入“閏土股份”14.71萬股,合計金額231.20萬元。於10月20日賣出2100股,金額33495元。

10月20日下午,張彩娟在其管理的閏土賓館竊聽到閏土股份公司董事長阮某與董某劉某2談論關於公司即將停牌重組的內幕信息,隨即於10月21日上午股票停牌前突擊買入“閏土股份”3.48萬股,並將該內幕信息告知了其妯娌項某,於是項某也自2016年10月21日上午突擊買入“閏土股份”13.45萬股。

根據天眼查的數據顯示,閏土賓館的實際所有人為閏土股份的第一大股東張某。

經中國證監會安徽證監局調查,在閏土股份股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茹振剛利用4個賬戶操作閏土股份股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共計淨買入173.54萬股,合計金額2819.73萬元,交易行為明顯異常;張彩娟利用他人股票賬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淨買入17.98萬股,合計金額284.51萬元,交易行為明顯異常。

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核算認定,茹振剛控制股票賬戶盈利共計116.09萬元,張彩娟控制股票賬戶虧損4.73萬元。

法院一審審理後認為,茹振剛、張彩娟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近親屬,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其非法獲取的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情節特別嚴重;張彩娟還將非法獲取的內幕信息洩露給他人,導致他人利用該信息從事相關交易;茹振剛構成內幕交易罪,張彩娟構成洩露內幕信息、內幕交易罪。依法判處,茹振剛犯內幕交易罪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20萬元;張彩娟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1萬元;茹振剛違法所得116.09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對於上述判決,茹振剛提出上訴,稱自己主動投案、自願認罪、積極退贓應該從輕處罰。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中認定,茹振剛是在紹興市火車站廣場被抓獲歸案,而非自動投案,且歸案後至一審判決,拒不認罪。但二審中,茹振剛自願認罪並出具了認罪書,兼顧考慮其歸案後能穩定供述交易過程,依法可予以從輕處罰。故對茹振剛量刑部分有6年改判為5年,維持罰金120萬元。(新浪財經上市公司研究院 恢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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