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漳平参加婚礼不幸醉酒身亡,家属索赔70万,最后法院这么判……

朋友结婚是件大喜事

男子特意跑到漳平参加婚礼

万万没想到

却再也没能回家

还引发了一场纠纷

男子到漳平参加婚礼不幸醉酒身亡,家属索赔70万,最后法院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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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男子到漳平参加婚礼不幸醉酒身亡,家属索赔70万,最后法院这么判……

小陈应邀参加小李的婚礼,醉酒后,小李及其亲友将小陈送至其新房中休息后离开。

次日,小陈被发现因酒后呕吐物窒息死亡。

小陈的家属认为新郎新娘应对小陈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遂将新郎新娘告上法庭,索赔70余万元。

男子到漳平参加婚礼不幸醉酒身亡,家属索赔70万,最后法院这么判……

小陈的家属诉称:

2017年某日,小陈应邀参加小李的婚礼,酒宴上小陈被连番劝酒,醉酒后被送到小李新房中休息。小陈家属认为,新郎新娘在明知小陈醉酒不省人事的情况下,没有通知小陈家属,更未留人照看,导致次日小陈窒息死亡,新郎新娘应对小陈的死亡应承担80%的责任,小陈自己承担20%的责任。

新郎新娘对此辩称:

第一、婚宴中对来参加婚礼的宾客只是进行象征性的敬酒,不存在对小陈连番劝酒,更没有强行劝酒的事实。

第二、答辩人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当婚礼结束时,答辩人安排司机为小陈代驾,并将其安排在自己的新房休息、睡觉,在确定其安静地躺在床上睡觉后才离开。小陈老家远在四川,原告指责答辩人没有通知小陈家人明显过分苛刻,在当时情况下,答辩人不知道小陈的醉酒程度,也不可能预见其后果。因此,答辩人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

第三、小陈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己的酒量完全清楚,对于过量饮酒可能产生的后果也是明知,其应当对自己饮酒行为进行节制,因此,小陈应对过量饮酒产生的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本案经漳平市人民法院一审,

后上诉至龙岩中院二审,

现已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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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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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警方询问笔录,可以证明当日受害人小陈属严重醉酒状态,饮酒结束后,新郎新娘等人虽将已呈现醉酒状态、精神意识和控制能力明显减弱的小陈护送去自己房中休息,但未安排人员予以必要的照顾或送医院观察、救治,放任受害人独自在房中。新郎新娘作为组织、邀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并未因其等护送受害人休息而完成。故应认定新郎新娘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受害人醉酒后死亡的损害后果存在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受害人小陈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清楚饮酒和过量饮酒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亦应当对自己的身体状况、酒量大小有清醒的认识,在饮酒过程中应当自我控制,避免因过量饮酒使自身受到损害。但是,受害人显然没有尽到自身的安全防范义务,这是导致其死亡直接的主要的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新郎新娘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上述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最终判处新郎新娘赔偿受害人小陈家属86904.44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驳回小陈家属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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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的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

参加宴会饮酒,要做到量力而行

如果发现有人醉酒

更是要多加关注

及时送医

尤其不能劝酒!!!

检查:黄清花

审核:邱新义 刘丹 谢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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