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最近审理一起诈骗案
被告温某为宁都县房管局职工
以投资房地产开发
高速公路维修、买山等虚假事由
诈骗他人财物高达 249.9 万元
这么多钱都用来干嘛了?
赌博!
最终结果是
钱全输光了人还要坐牢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0 年
被告人温某以投资房地产及生意资金周转为由,骗取被害人温某 2、张某 1 夫妇人民币共计 89.1 万元。
2012 年
被告人温某谎称在宁都县肖田乡买山,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骗取被害人潘某 1 人民币 10 万元。
2013 年
被告人温某再次谎称在宁都县肖田乡买山,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骗取被害人钟某人民币 10 万元。
同年 8 月,被告人温某谎称在宁都县范围内购买矿山,以需要投资资金为由,骗取被害人温某 3 人民币 9 万元。
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 月间
被告人温某谎称其在宁都房地产生意规模扩大,还要承接高速公路维修业务,需要资金周转,骗取被害人李某、曾某 1 人民币 50 万元。
被告人温某以高速公路维修业务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骗取被害人温某 1 人民币 82 万元。
2014 年 9 月
被告人温某再次谎称高速公路维修业务需要资金周转,骗取被害人温某 4 人民币 20 万元。
同年 9 月 26 日,因被害人黄某、蔡某等人与被告人前妻廖某于 2009 年合伙在梅江镇大考场 29 号的所建房被列为违章建筑,须缴纳罚款。被害人黄某等人误认为被告已交 30 万元罚款,遂补交 30 万元给被告人温某,随后温某将 30 万元据为己有。
被告人骗取财物后
除支付部分利息外
其余钱款均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累计造成损失249.9 万元
2015 年 4 月 9 日
宁都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
对温某展开网上追逃
2015 年 12 月 12 日
温某在浙江温州被抓获
同年 12 月 15 日
被宁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归案
温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温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宁都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温某退赔受害人损失 249.9 万元。
赌博是违法行为
因赌博骗人钱财更是错上加错
法网恢恢
不要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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