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人民调解员”罗俊:以理服人化解200多起纠纷

“首席人民调解员”罗俊:以理服人化解200多起纠纷

罗俊调解民事纠纷

“首席人民调解员”罗俊:以理服人化解200多起纠纷

老百姓送来锦旗

随着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对于老百姓生活中的纠纷,人民调解员起了很大的定分止争作用。10月31日,2019年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在成都举行。会上宣读了《关于命名四川省五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能手的通报》,并为五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能手授牌。巴中共有4人获得“首席人民调解员”命名,巴州区清江镇司法所所长罗俊就是其中之一。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化解纠纷邻里言和

“罗所长,快去我家里看下嘛,家电全都坏了。”2019年1月,家住清江镇海生社区的吴某发现楼上的李某忘关水龙头,致使水渗入他家,将家中墙壁泡烂,电视、饮水机等电器受损。他找到李某要求赔偿,双方估算损失后,李某需赔偿1万元。但多次索要无果,所以这才找到罗俊进行调解。

于是,罗俊分别约见吴某和李某进行调解。了解得知,李某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是因为他认为吴某家是老房子,索赔金额过多。向吴某了解情况时,他表示可以和李某再商量一下赔偿金额。最终经罗俊耐心调解,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向吴某支付7000元赔偿金,并且当场将7000元支付给吴某。

“类似纠纷在当前社会生活中较普遍,邻里之间因一些小事发生纠纷,需要及时化解。”罗俊说。

农民工受工伤调解助其获赔41万元

9月17日,一男一女走进罗俊的办公室。询问得知,两人系父女关系。2018年8月23日,男子佘某某在巴万高速清江段建筑工地作业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先后花费医疗费280426.66元,佘某某与施工方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虽经相关部门协调达成处理协议,但施工方一直未予赔偿。于是佘某某找到罗俊寻求法律帮助。

第二天,罗俊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清江镇调委会调解纠纷。经调解,申请人佘某某与被申请人的全权代表达成了一致协议:由被申请人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申请人佘某某412488.02元,被申请人最迟在9月31日前一次性转账支付给申请人佘某某,逾期未支付承担20%的违约金,同时约定被申请人建筑公司购买的集体意外保险理赔款收益全部归被申请人享有,申请人佘某某提供相关手续协助理赔。

协议达成后,罗俊进行了回访,发现被申请人建筑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将赔款支付给申请人。为防止出现新的纠纷,国庆假期,罗俊专程前往巴万高速公路建设工地,找到被申请人建筑公司了解情况,告诫及时履行,否则会承担违约责任。最终,10月8日,被申请人将412488.02元赔偿款全部转账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佘某某表示自愿放弃违约金权利。

有耐心讲策略成功调解纠纷200多起

人民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双方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

对于调解工作,罗俊有自己的心得。他说,调解工作首先要重事实、法律和道德。其次,调解前调解员要充分熟悉案情,固定证据,掌握应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中面对当事人产生分歧时,要果断暂停调解,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最后,调解要有三心(耐心、用心、细心),才能平息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小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镇,特别是防止民事转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俗话说‘有理不在声高’,我一直坚信这一点。”罗俊说,调解工作中,如何满足双方的合理诉求,寻找一个最佳的平衡点,这很重要。“其实很多人都是讲道理的,讲感情的,沉下去,静下去,每一起纠纷,总能找到解决办法。”20年来,罗俊成功调解了200多起纠纷。

采访中,晚报记者发现,罗俊办公室墙上挂有很多面老百姓送来的锦旗。“首席调解员是一种荣誉,也是对社会和老百姓的责任,当事人的笑脸就是对我最大的肯定。”罗俊说。(见习记者 翁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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