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附近的人”認識,同居三天後,女方熟悉了男方的支付密碼

一男子通過微信搜索“附近的人”交友,不料引狼入室,手機裡的1萬餘元被盜。

9月27日20時許,納雍中心城區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張某報警稱,他被人盜走一部手機及10376元。接警後,派出所民警迅速開展偵查。

原來,張某近日通過微信搜索“附近的人”,認識了女網友李某,通過網絡聊天后便相約見面。

9月27日19時許,張某帶著李某到雍熙辦事處大十字某服裝店購買衣服,張某將手機交給李某後走進試衣間試衣服,走出試衣間後卻發現李某帶著手機不見了蹤影。

11月4日,辦案民警在貴陽警方的支持下,在貴陽將李某抓獲。

微信“附近的人”認識,同居三天後,女方熟悉了男方的支付密碼

據李某交代,她在微信上認識張某後就產生了“賺”對方錢的想法,二人見面後,為不引起張某的警覺,李某和張某居住了三天,在熟悉了張某的手機鎖密碼及支付密碼後,9月27日,張某將手機交給她去試衣服,見時機成熟,她將張某手機拿走,並將手機裡面的10376元盜走,連夜離開納雍。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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