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拥有抚养权的女方怎么才能不让男方有探视权?

诚信经营152


您好。您提问的这个问题呢,其实既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道德很多时候表达的是一种情感向的评价,而法律更多的是代表理性和规则。

1、男方探望子女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我看到很多回答对您的这一想法都作出不同程度的批评,我很理解他们这么说的原因。毕竟为人父母,虽然夫妻离婚有可能已经反目,但是孩子无辜,怎么可以剥夺别人身为父亲的权利,以及女儿享受父爱的自由?

同时,赋予无抚养权的一方探望权,也是他在法律上应赡养子女的一种义务的体现,要知道无权利就无义务,倘若您只让前夫出钱抚养,却不让她见儿女,虽然法律上的抚养义务不会免除,可是从感情上来说他怎么会甘心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只怕长期以往他对孩子的感情也会变淡。不但他怨恨您,孩子也就真的成了实实在在的“单亲”了。这不是一种“共赢”,反而更像是“互损”,您说对吗?

来看看法律对探望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38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不止对方有权探望孩子,您还有义务配合探视权的行使,否则无正当理由阻碍男方探望,会受到法律惩罚。

《婚姻法》第48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2、确实不宜让对方探望该怎么办?

身为法律工作者,我们比起其他人在看待这个话题的时候,需要更多一份公平和理性。我相信您会有这种想法,绝对不是毫无缘由的。也许是孩子的父亲是个毫无责任心的人,有过什么过错或者不良嗜好,您怕孩子跟他多接触会有不良影响,又或许您是怕他借着探望名义和您继续纠缠不休,给您的生活带来困扰。

其实,所有的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我们不必非要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处理,何况这种方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们来具体说说假如男方确实不宜见孩子应该怎么办。

第一,如果您是怕对方假借探望名义干扰您的生活,就可以和对方约定好固定的探望时间,方式可以是您把孩子送到约好的地点,交给孩子父亲或男方家人,再约好何时接回,相信只要合理安排好探望的事情,对方是不会有什么机会接触到您的。

《婚姻法》第38条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知,所有的细节都是可以协议协商的。

第二,如果是怕对方耍赖不肯按时送回孩子,就应该明确告知对方,你配合他的前提是他遵守规则,否则就不要怪你不让他探望,这样即使是告到法院,您也是有理由的。

第三,对方有传染疾病不宜见、或作风不正、不良嗜好,怕教坏孩子。对这类情况,您要注意搜集和保留证据,例如对方的诊断证明、违法犯罪证据等。将这些证明材料递交法院,由人民法院判定是否中止对方的探望权。待到不利于和孩子见面的事由消失,对方申请恢复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查明后,依法对其恢复权利。

《婚姻法》38条以及《婚姻法解释(一)》第25条均作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律师吕丛


离婚带孩子的,千万别让前任来看孩子,纠缠不清的,装的迫不得已。要经常教育孩子,别把含辛茹苦的默默养育当做理所当然,别让外人的一次惊喜小礼物就能收买十几年的养育之恩。生不养,死不葬,不见是最好的结果。

单亲养孩子教育片:从前我养了只狗,每天喂它粗茶淡饭,养了十几年,突然有一个人给它买了跟鸡腿它就跟别人走了。害怕养出白眼狼。

以前我们村有一对离婚的,女方不要孩子只要城里的房子,男方最后放弃了,要了孩子。这个男的就一边工作一边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虽然没钱,但是孩子的学费生活费从来都会想办法解决,粗茶淡饭的过日子,为了孩子也是操碎了心,寒暑假补课,孩子兴趣班样样不落。女方也就一年去看孩子一次,到过年了就给孩子买很多新衣服,新玩具,给孩子很多压岁钱,就这样,最后孩子哭着闹着要去妈妈哪,说妈妈好,爸爸是坏人。

所以离婚带孩子的,千万别让前任来看孩子,纠缠不清的,装的迫不得已。要经常教育孩子,别把含辛茹苦的默默养育当做理所当然,别让外人的一次惊喜小礼物就能收买十几年的养育之恩。生不养,死不葬,不见是最好的结果。


薛定谔的大狮子


讲讲我身边的例子吧,两位朋友:

一个是前夫婚内出轨,且婆家还都偏帮前夫,目的不外是希望那男人那再婚生个儿子。这位女士没有把夫妻的矛盾转嫁到女儿身上,在那男人每每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依然允许女儿去见其父亲。后来她再婚,女儿与继父,继姐也处的非常好。现在女儿已成家,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对母亲和继父都十分孝顺。

另一个是因为家庭矛盾离异,这位女士不接受男方的抚养费,同时要求剥夺男方的探视权,告诉女儿她父亲已经去世了。她后来虽然处了几个男朋友都未能如愿成婚,主要就是因为她事事都把女儿放在第一位。她女儿长大后非常自私,十足的啃老族。

所以我觉得女人做事要大气,眼界要开阔,不但自己会得到幸福,也可以给身边的人带来幸福。

回到问题上来,孩子在破裂的家庭里成长已经很受伤了,为什么还要扼杀他的亲情呢,父爱母爱是不可替代的。


瞳瞳曈


我不知道你提这个问题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但是我只觉得一阵的恶心。

我就是一个离婚的爸爸,我没有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我有孩子的探视权,这是必须的。也是法律所赋予我的。

前妻经常会利用探视权来向我索要财物。记得女儿考上大学的时候。前妻嫌我给的钱少了,直接打电话对我说,让我不要骚扰女儿。我当时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什么时候探视权也变成了一种交易?需要一定量的金钱才能够实现?

自己问自己,当初离婚时能给女儿的都给了,法院判决的时候也没有需要我给抚抚养费。(一场车祸导致我变成了残疾人,前妻也因此跟我离婚,自己的挣钱能力有限)

生儿育女本来就没有希望儿女能回报什么,自己做的也只是觉得自己该尽做父亲的义务。我现在所担心的就是女儿在前妻的影响下,心里会扭曲成什么样子?可是一切都无能为力,交给时间吧……

提问者你提这样的问题,一是显示出你有多无知,二是显示出你有多么的自私。血浓于水的亲情,你不懂吗?你在没有道德的同时更加丧失了人伦。所以我劝你不管出于你什么样的目的,请不要做这么愚蠢的事情,你如果真心为孩子好,就应该让孩子拥有完整的爱,而且这是无法替代的。


zwy1974


女方有抚养权,为什么不让男方有探视权呢?

你是孩子妈妈,男方是孩子爸爸,血浓于水,即便你们夫妻关系不存在了,但亲情仍在。

拥有抚养权的男方,也要让女方有探视权。

昨晚23点,一位离婚妈妈给我发私信:两个孩子,我只能带一个。

我感觉,我是世界上最残忍的妈妈!

孩子九岁了,他告诉我,他爸爸让他叫后妈为妈妈。

让他在后妈面前,说我死掉了,讨好后妈。

上次见孩子,我俩抱头痛哭。

我无能为力,怕孩子以后日子更不好过。

给他钱,他不敢要,买东西不敢要。

夫妻离婚,做不了爱人,也不要做仇人,或敌人。

这样,让幼小无助的孩子,情何以堪?

离婚了,让亲情做加法。

让孩子见见亲妈。

有抚养权男方,让妈妈有探视权。

世上多一个妈妈爱他,岂不美哉?

让孩子见见亲爸。

有抚养权女方,让爸爸有探视权。

在成长的路上,有两个爸爸护佐,岂不乐哉?






桔红苹果


如果你真的那样做只能说你傻,除非你的前夫没有能力。至少让孩子知道社会的各种情况,了解各种事情,以适应多变的人生。再说如果你的前夫能帮孩子,对孩子来说起点高了,生活会更加美好。这是经验。说真的我离婚了,商量的把孩子放在他外婆家,说好的每年假期带他出来玩玩,结果不同意。虽然每次让看孩子,但每次都是外婆跟着,很气愤,和他们讲这样不是对孩子好,是害孩子。仍然老样子,去年高考了还不告诉我孩子上哪个学校,我呢心也凉了,计划年关问一下孩子,如果不想我知道,我就不在管他,等大学毕业自己奋斗吧,反正都过了18了,有自己的判断,再说我也没指望孩子能孝顺我。


湖之天堂


我和老公关系一直不好,一直在离婚的边缘,有时我就想,离了算了。

孩子很爱他,他也很爱孩子,我就是讨厌他。有时孩子就当着我们的面说,我要你们和好,我们一家永远都在一起,说他爱我们两个人。

老公经常不在家,所以孩子以为我们吵架或者离婚了。现在一家人在一起了,我和他的矛盾越来越少了,照他的话说,磨合好了。

孩子放学,只要有空,我们就一起接孩子,虽然才一年级很懂事,一起接他这也是孩子的要求。

父爱母爱对于孩子缺一不可的,你有孩子的监护权不等于你就要抗拒孩子获得父爱的权利。母爱再伟大,孩子也是需要父爱的。这样的孩子心智才能健全。

从经济上来说,父亲也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孩子是你们共同的,也会给你减轻压力。

离婚是大人的事情,你再怎么讨厌他,都不应该剥夺他的探视权,这是法律给予的,也是不能割舍的亲情。


穿红鞋的少年


你可千万别犯傻,你现在不让他看,不让他管,自己含辛茹苦的把孩子带大了,你前夫就会出现了,还会把所有的错都怪到你身上,是你不让他看孩子,你不让他爱孩子,他想为孩子付出但是找不到机会,反正都是你的不对,我以前有个同事就是这样的,一个心气特高,特别要强的女人,离婚后就不让她前夫靠近孩子,搬家,换学校,对孩子管的也特别严,搞得孩子和她对着干,上了大学后就去找他爸了,基本都不怎么回他妈妈那,受累不讨好!


doubuzhidaojiaoshenm


我不会这样做,也从没这样想过,他再怎样也是孩子的爸爸,可是他家人很过分,还没有离婚就不让我带我儿子外出怕我带跑了,思想真的很狭隘太自私了,他们从不会从孩子的角度想想,他们只知道那是他的孙子不能让我带跑了


未来可萁


女儿两岁了,一岁不到我们分居准备离婚。她们家不要,起初我也是想,索性断彻底,就不要来往了。后来前妻给我发了一条很长的短信,我能看出来她不能割舍女儿。可是前妻身上的毛病实在太多,我很害怕女儿和她在一起会潜移默化的沾染些许,后来还是我父母劝我。孩子,不是我们的私人物品,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体,她需要父爱也需要母爱,能让孩子得到更多的人爱护,为什么要阻止?只要对方没有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起到不良作用就不该干涉。至于和谁亲,那是孩子的事情,有她自己的喜好和选择,如果现在阻断她和亲生母亲的来往,孩子大了会怨我,缺少的母爱也不是父亲和爷爷奶奶可以填补的。现在周末前妻都会雷打不动的接女儿,女儿跟着我很开心跟着妈妈也很开心,特别开朗活泼,我们从现在就告诉她,爸爸妈妈不在一起生活,但是都很爱她,不管她听不听的明白,我们都只是想,不能给她一个完整的家,但一定要给她充足的爱,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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