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了一個離異女人,她擔心若干年後我把房子給我女兒,要求我把房子過戶給她,還有必要談下去嗎?

Jack1117


至於要不要談下去,這個問題得您自己做決定,但在做決定之前請先看以下建議;

非頭婚家庭容易出現的問題

1、財產問題

非頭婚家庭,尤其是各自有子女的重新組合問題,最常見的就是財產問題,一般第一次結婚時,真心相愛的兩人財產都是放在一起,有商有量的,也不相互懷疑或提防著,但是非頭婚的組合家庭,基本很難看到雙方能夠坦誠的將自己所有收入告知或交給對方保存的,人都在一起了,但總是覺得防著些什麼。

2、子女待遇不公的問題

子女不能一是同仁的平等待遇是另外一個常見問題,在《我的前半生》電視劇中,出軌的小三給老公的孩子報的是國內的幾千元的培訓班,而給自己的孩子報的是幾萬元的出國夏令營,雖然這是電視劇,但藝術來源於生活,這種情況實在是太常見了。

建議解決辦法

如果帶娃重組的家庭不能很好的解決以上兩個問題,那麼就算度過了短時間的蜜月期後,也一定會吵吵鬧鬧不得安寧。就以上兩個問題,建議如下:

1、財產問題

重組之前各自的財產做公正,都是屬於和前任共同努力的結果,肯定只能自己的孩子享受,不留給您自己的孩子難道要留給她的孩子嗎?

當然您對對方的婚前財產也應有這樣的態度。但是重組後的家庭兩人財產統一使用,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要相互提防,給予對方信任。

2、子女問題

既然重組前都各自知曉對方有孩子,俗話說“子女同人心,父母同人心”那麼就要求雙方平等的對待對方的孩子,不能有失偏頗。當然,這點上,男人首先要做好表率。

給您的建議

在談朋友時候,女方就已經覬覦您婚前的財產,說的好聽點是要求保障,說的難聽點其實就是變相的剝奪您的財產。她之前給前任生了孩子都沒保障,有什麼理由要求二婚的男友給她保障,可以預見的是如果房子一旦過戶給她,等待您的就是人去樓失。

以上為個人建議,至於如何自己斟酌。但願我的建議只是一種錯測!


歡樂成長錄


她有沒有孩子,及財產(主要是房子),你沒有說。而這兩條非常重要。

我是二婚,說一說我的情況以及看法。

我14年協議離婚,淨身出戶。當時有三套房子,離婚時約定所有財產歸女兒,前妻可以居住及受益至百年後。因為當心她再婚對財產會有影響,所以沒過戶。

我現在的妻子比我小十幾歲,結婚時她已曉得我一無所有了。同時也曉得所有房產都在我名下。

我們17年又生了個兒子。

我在兒子還未滿月時就寫了一份東西(一式兩份)交給了我妹妹和前妻。我現任不知道。大概意思就是:我百年後,我現任妻子不能代我兒與他姐姐爭房產。同時也跟她們說了:這份東西儘量不要拿出來,她沒爭,就等於沒這份東西。永遠不要拿出來。一是傷姐弟感情,二是兒子會恨我一輩子。

至於為什麼要寫這個東西:一是我怕自己會後悔,二是我年紀大了(50),而且身體一直不好。擔心走了還搞得兒女不安寧。

另外我也不是沒考慮兒子,我現任妻子是獨生女,孃家也算富裕,將來遲早是兒子的。雖說有點自私,但以我現在的身體狀況很難再為兒子創造財富了。也只能如此了。

不知我的這些對你是否有參考價值?


扯曖堂


你說的若是真的,那麼哥用自身現身說法。哥O4年離婚了,O5年與現妻生活在一起,生活了十二年即17年才領證。願意過就過,不願意就散夥。現妻帶一兒子,工作進我單位,結婚我操辦,住我的大一點房子,我和老婆住老婆的小房。但絕無過戶之說法。這樣說,她怕沒保障,你問她,二十年以後我動不了,你和子女把我趕出去會可能嗎?這種事多的是。另外,結婚真有那麼好嗎?其實不結婚還好些。還有寄望越大失望越大。有過一段婚姻,何必把這看得那麼重要。把自己的命根子交給別人,年輕誰怕誰,怕的是老了動不了怎麼辦,有一個窩就是爛在裡面至少還有一點自尊。至少再臭再爛是自己的家


老久1964


我姐的好友,男女青梅竹馬,因各種原因當時未能結婚,各自組織了家庭。近二十年來兩人一直地下交往,情深意切,商量好兒女上大學後,各自離婚,然後在一起不分離。前兩年兩位照約相繼離婚辦了婚宴正式結婚。如今剛過完兩年便離婚還斷絕來往。原因是一是因為孩子,兩個互相埋怨,你對我孩子不好只對自己孩子偏心;二是錢財,兩個都是中上層階級,但在錢上互相計較。原配再不好那也是同甘共苦一起走過來的親人,大家都不設防,二婚人心難料啊。


用戶4000356854734


我們這有個男的,我估計他找了足有十個女人了,因為太多所以用上估計了😂但這些女人中,我也沒見哪一個是好的滴,個個老爺一樣,就是做飯吃打牌睡覺的,我估摸著她們都是拿自己身子換飯吃的,說著都噁心,現在這女的又啥活也不幹,睡覺吃飯,開始說的是保姆,哪有保姆成天睡,快到晚上就出去散散步,這哪象保姆,而也不象制家的主人,制家的主人是在家閒不住的,她們其中只有一個不同的,那個喜歡刺繡,只是後來說回去看看就拿著這裡制的所有都拿回去了,還要這男的打錢去,不知道打去沒,但一去了就沒再回,在這男的這也呆有好些時日,那也是除了刺繡就是吃喝玩樂睡覺,


人要良知責任道德正義


如果一個男人愛一個女人,愛得死去活來的,非她不娶(一般太愛了就會變痴變傻,愛美人不愛江山的帝王也存在過),估計會把房子過戶給這個女人,以證明自己有多愛對方.

反過來,我是一個女人,我愛我男人可以連命都不要(往事很難過)。

我們第一套房子是在我生了我女兒之後買的,房子是家裡老人操心買的,老人問男人要不要寫我名字,我男人跟我說是要老人寫我名字的。最後,房本下來了,老人說你們沒有領結婚證,就不寫你名字了(孫女都生了,錢也給了小部分),房本給我看了一眼就收回去了,我也就看了一眼,心裡想,我才不稀罕呢,我愛的是這個男人。

後來在深圳買的房子,也沒有我的名字,當然這個房子是婚內買的,有時吵架,字據都寫了,房子我一套也不要,我只要孩子就行,男人不同意,捨不得.

又有什麼呢?

一個女人最大的保障是她自己,不是男人,不是房子。


紅豆綠豆茶


帶著兒子的女人,要萬分謹慎,萬分謹慎!這個女人再好,人家心裡第一位一定是兒子,不是你!(除非你是他親生兒子)

你自己有個女兒,跟前妻

自己有一套房子

這是你給的信息。

如果你和現任女友生了共同的孩子,無論男女,都可以把房子給你們共同的孩子。

如果你們沒有共同的孩子,最好不要加女的名字,或者過戶給她。

這個女的目的非常清楚,就是圖你房子,未來給自己兒子

如果未來你們依然沒有共同的孩子,建議先寫遺書,做好工作,你現任在,可以居住,如果不在了,房子歸屬自己的親身女兒。

這是人之常情的一件事情,不要被所謂愛情衝昏了頭腦。

因為如果是真愛,女的不會這麼說,如果不這麼說,這麼幹,以後如果繼子孝順,給你養老送終,倒是可以給他!

然,二婚一般都很難有真情,特別是帶著兒子的女人。多半是找個提款機養兒子,打著愛的名義對你進行道德綁架。


毒蛇螃蟹


我也來回答。

看了題主的問題,可以來分析一下這個女人的性格:

其一,她要求你把房子過戶給她,可能是這個女人不夠自信,而你太優秀,怕失去你,房子過戶給她,是給她一個保障,以後就算有磕磕碰碰,你看在房子的問題上也不會離開她;

其二,這個女人太勢利,對跟你過日子沒有信心,讓你把房子過戶給她,就是預備以後如果你們倆離婚,她也能從婚姻中撈到好處;

其三,這個女人對你女兒應該不怎樣,看題主的問題,這套房子應該是你的婚前財產,理所應當以後給你女兒,但是她要求過戶給她,是太自私的表現,只顧自己,不顧你的女兒;

其四,不管是初婚還是再婚,結婚後你們都是一家人,應該拿出能夠跟你認真生活的態度,如果只是看你的房子,那就是態度不端正,時刻想著後路。

綜上,建議你可以堅持婚前財產公證,如果女方不同意,個人認為不必要繼續談下去了,換一個安心生活的女人談。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幫助。


火星毛毛蟲


首先,你問問自己是不是想和這個女人過一輩子以後老了大家互相照顧?如果不是,寧願離婚也別加名。如果你認為你是想和她一直過的,這個名可以加,我給你一個實用又保險的方法。

可以加她名字,但是另外寫一份協議公證,約定房子的份額從第一年開始佔2.5%婚姻持續期間,每年增長2.5%,一直到兩個人平衡各佔50%大概20年為止,也就是20年以後,這個房子兩個人各佔50%如果不放心,可以減少每年的增長份額,比如說分成30年返還,這樣的話女方過個一兩年或者幾年提出離婚男方也沒有什麼過大的損失,而女方這幾年為這個家庭的付出也得到一部分補償,提出這種要求的女方也並非一定是想要房產,大多數是想要一份心裡上的依靠,畢竟婚姻中女性是弱勢群體,女人怕的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陪伴變成了黃臉婆結果男人外遇覺得你不如外面的女人撫媚動人,被掃地出門啥也沒有,因為沒有經濟能力,這樣的女人在中國真的有很多,但是我認為能維持二三十年的婚姻,基本上婚姻也都是能靠得住的。


毛線小乖


聽我給你說靈方,一聽就辦成👍💯

她擔心,你擔心,都為歸宿在著想,各自擔心理應當,放棄你就是痴慫。

這麼好的事情,錯過難再碰,保證婚姻能敲定,聽我給你獻良方。

有種文書叫契約,祖祖輩輩都使用,可惜今人把它忘,遇到事情,以流產告終。

找上幾位中間人,把你與對象的需求希望,進行協商,寫成條文,各自簽名蓋章,立字為證。

當契約寫成,對象就與你,生同居,死同葬。


當契約寫成,對象的兒子,就成了你的法定接班人,你得盡到父親責任,他得為你養老送終。

當契約寫成,各自都得遵守執行,誰違犯都不行。

當契約寫成,解決了各自擔心,後顧之憂得保證。

至於房子過戶不過戶,沒必要,房產永遠歸於繼承人,千年的紙筆會說話,時時都為你作證。

共產黨,講唯物主義,不搞唯心論。

社會在變化,陰陽在運行,人心雖肉長,氣侯會影響。

契約,就是保證承諾的一杆槍,誰食言,就對準。

這是一宗好事情,趕快辦,要抓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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