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法蘭克王國滅亡之後西歐再也沒有形成新的統一王國?

陳修修


在世界文明當中,西歐是一個極為特殊的存在,它曾是野蠻落後的地區,最終卻在近代引領著文明進步;它曾有輝煌的統一王國,最終卻走向分裂,直到如今,在西歐的大地上,依舊零零散散的存在著眾多的國家。探尋西歐的歷史,不免令人疑惑,這個地區曾出現過大一統的羅馬帝國和法蘭克王國,但在法蘭克王國滅亡以後,西歐卻徑直走向分裂,這與中國的一句老話“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可謂大相徑庭。那麼,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西歐再也沒有走向統一呢?

想要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就要先了解西歐最後一個統一國家,法蘭克王國。法蘭克王國是由日耳曼人的一支法蘭克人於公元481年到843年在西歐建立的封建王國,它全盛時期稱查理曼帝國。可以說法蘭克王國是站在西羅馬帝國的遺骸上建立起來的,它既是西羅馬帝國的覆滅者,也是羅馬帝國榮光的繼承者。公元751年,宮相矮子丕平篡位奪得王位,他的兒子查理在位期間大肆擴張,統一了西歐大部分地區。到這時,西歐大有重現羅馬帝國時期榮光的跡象,可是就在公元843年,法蘭克王國驟然分裂,西歐陷入亂戰,分化為諸多王國,且再也沒有走向統一。而導致西歐長期陷入分裂、無法統一的原因,主要有三個。

一、特殊的封建制度

大家應該常聽過一句話: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這是中古時期西歐的諺語,它體現的,正是西歐極為特殊的封建制度。這種封建制度是指國王將領土分封給屬下的大封建主,而大封建主們則將領土再分封給隸屬於他們的小封建主。這種制度與中國西周時期的分封制很像,但在西歐,封建主們的自主權更加巨大,他們的屬下,連領主都無法管轄,領主只能管轄自己的附庸,這正是“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這種封建制度確立於加洛林王朝,公元751年,宮相矮子丕平篡位,奪得王位,廢除墨洛溫王朝,建立加洛林王朝。丕平的兒子查理繼位以後,不斷對外擴張,而為了滿足大規模征戰的需要,查理建立起軍事采邑制,而這一制度正是封建制度的雛形。

由於法蘭克王國實行這種特殊的封建制度,導致封建主們的權力過大,國王們只是名義上的領導者。當查理這樣的雄主在世時,封建主們不敢違逆,但是當查理去世,法蘭克王國滅亡以後,國王的地位卻一落千丈。國王沒有強權,自然難以重新建立起統一的封建帝國。

二、為分裂“量身定做”的繼承製度

法蘭克王國的封建制度本就為西歐的分裂埋下隱患,而它的繼承製度,則更是直接導致西歐走向分裂。查理皇帝去世以前,留下遺囑,將帝國分給他的三個兒子,但由於其中兩位兒子提前去世,導致執行遺囑時,事實上的繼承人只剩下路易,三分帝國的遺囑實際上無效。可是,查理確立的諸子繼承製度,還是給法蘭克王國乃至整個西歐留下隱患。路易繼位以後,拒絕將王國分給諸位兒子,這導致路易的兒子們紛紛舉兵造反。最終,路易在一次宮廷政變以後被扣押起來,喪失主導權,成為名義上的皇帝,他的兒子們則實際上瓜分了法蘭克王國。

路易去世以後,他的三位兒子簽訂凡爾登條約,將法蘭克王國一分為三。其中,西法蘭克王國最終被法蘭西王國取代;東法蘭克王國演化為神聖羅馬帝國,而它也是德國的雛形;中法蘭克王國由於特殊的地理位置,成為法蘭西和奧地利爭奪的對象,直到1861年撒丁王國統一意大利,中法蘭克王國才找到它的歸宿。所以,法蘭克王國其實是西歐許多國家的起源。

三、宗教勢力的影響

在加洛林王朝以前,天主教在西歐已經有很大的影響力,但教皇的實際地位依舊不如封建君主。可是,到宮相矮子丕平篡位,建立加洛林王朝以後,為了取得教皇支持,丕平把西羅馬帝國後期的首都地區獻給教皇,史稱“丕平獻土”。丕平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獲取宗教支持,獲得合法性,但他沒有想到,西歐數百年的歷史卻被他改寫。

自丕平獻土以後,教皇的地位不斷上升,封建王國的首領必須接受教皇的冊封,才具有合法性。不是沒有封建君主來反抗教皇,但在法蘭克王國滅亡以後,西歐的封建君主勢單力薄,難以和教皇對抗。教皇對於這種現狀十分滿意,他們擔心西歐出現統一王國以後,會誕生出強權君主,這樣他們的特權將蕩然無存。故而,教皇是不會允許西歐出現統一王國的。

可以說,法蘭克王國是西歐統一王國最後的榮光,但是西歐走向分裂,且再也沒有實現統一,與法蘭克王國的制度和文化建構有很大的關係。中國自秦朝建立統一帝國以後,書同文、車同軌,建立中央集權制度,使得中華民族擁有相同的文化傳統。可是法蘭克王國卻沒有注重這一點,而且他們的封建制度和繼承製度,都為分裂留下了隱患。因此,在法蘭克王國滅亡以後,西歐再也沒有走向統一。


歷史戰爭


法蘭克王國沒有滅亡,而是一分為三,分別構成法蘭西,德意志,意大利的雛形。法國意大利拉丁化深一些,貴族大多還是日耳曼血統。

法蘭克王國也沒有真正統一西歐,他們本質上還是鬆散部落聯盟,國王只是比較有聲望的首領。法蘭克歷史上經歷過幾次拆分和重新組合,國王隨便將國家分給幾個兒子,某一支絕嗣後又輕易和另一系合併,他們並沒有中國這種“分久必合”的概念,並不重視統一。

當部落結構解體,領主體系就開始加強,因為羅馬滅亡後,歐洲知識體系整體轉入教會系統,國王們找不到足夠文官來強化國家機器,無力統治太大地盤,只能分封貴族自主管理,形成“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體制,大貴族各據一方,國王滿足於他們形式效忠。

13-14世紀王權加強,開始了重新整合,但分散體制時間一人長,再整合的範圍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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