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和我離婚了,因住房原因暫未搬走,但我看到有時整夜不歸心裡難受,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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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的感覺是必然的。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兩個人雖然因為種種原因分開了,理智上應該畫一個句號。但是畢竟在一起好長時間了,已經對對方有了佔有慾或依賴感,潛意識裡,你對她依然有著殘留的感情,她依然是你的所有。

面對著前妻這樣的情況,如果你還想與對方生活在一起,可以與對方好好溝通,說不定她的夜不歸宿正是因為離開了你而痛苦,失落,或者為了引起你的注意,希望你能夠心疼,然後關心呢。如果是這種情況,說明兩個人對對方都有感情,完全可以復婚。我有個同事就是這樣。我的同事因為母親的挑唆,與老公離婚了。但是,離婚後她就後悔了。因為孃家住房緊張,還在男方家住著,於是她不是熬夜,就是不吃飯,有時候去相親,喝的醉醺的回去,最後男人受不了了,直接問她願不願意復婚,願意就復婚,不願意就趕緊搬走。我同事當即就投降了。復婚後也不再聽孃家媽的閒言碎語,現在都兩年多了,生了個女兒,一家三口過的挺幸福。

當然,如果對方在外面真的胡混,或者有了新的感情歸宿,並不是心情悲傷,對你也並不留戀,那麼就督促對方儘量搬出去,畢竟瓜田李下,離婚了還住在一處,好說不好聽。並且對雙方的名聲和尋找第二春都有不利影響。

不過,如果是你雖然殘留著對前妻的感情,但是卻因為種種原因,不想與她過下去,那麼,你就要更理智一些,認清自己的身分,對她的作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她已不屬於你的管轄範圍。為了不給自己找麻煩,那就儘量督促她找房子搬出去,當然也可以以前夫的立場,規勸一下前妻,讓她儘量的保持正常的生活習慣,這樣對她自己的健康也有利。


萍風竹雨123


您說的情況再正常不過了.

人既然走到了這個地步,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心裡難受才是作為一個普通人的正常反應,說明您還是個善良的人.

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不說你們已經生活了多久了,愛情早已經昇華成為親情,如果發生這情況你沒感覺的話才就糟糕呢不是嗎,說明你們倆個白在一起過了這麼久了.

再說難聽一點,別說自己老婆了,真的,就是養了一隻小貓小狗,你養個幾年它如果跟別人跑了,你說我們能沒感覺嗎?這恰恰說明了人內心深處的善良不是嗎.?

至於解決問題,要看你自己了,你如果真是還愛著她的話就努力去追求幸福,復婚吧.如果沒這心思的話,就只能交給時間了,慢慢都會好起來的.

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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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奮鬥ing


離婚不離家,這種狀態的確很麻煩。

一日夫妻百日恩,同在一個屋簷下,男子看到前妻整夜不歸心裡難受,可以理解。

在回答該怎麼辦之前,男方首先要弄明白自己的真實想法。

1,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原因不是不可調和的,而男方又有復婚的打算,那就早點向妻子說明情況,態度要誠懇,有錯要認錯。千萬不要憋著不說,等前妻變成了別人的妻子,一切可就晚了。

2,如果夫妻雙方離婚的原因不可調和,男方只是出於心理因素,不能接受曾經屬於自己的女人投入別人的懷抱。那麼,建議男方早點搬離這個住處,眼不見心不煩。或者男方也要趕快找到屬於自己的新的幸福,用新的情感來淡化眼前的事情。

3,如果只是男方單方面的不甘,女方心意已決的話,還是建議男方學會放手,不行就找心理醫生諮詢一下。最切實有效的還是兩人不要住在同一個房子裡了,那樣遲早會出問題的,對誰都不好。

4,如果雙方有孩子,且並不是因為什麼大問題離婚的,那麼男方想要復婚的話,可以多通過孩子搞好關係。為人父母,誰都不願意看到孩子心裡難受。現實中,我身邊也有過類似的例子,夫妻倆離婚不離家,在孩子的調和下,雙方都認識到了自己身上的錯誤,慢慢都收斂了脾氣,最終復婚了。

總而言之,男方應該先確認自己的真實想法,同時也要考慮女方的真實想法,既然此前能夠離婚,那雙方之間一定是有隔閡或者矛盾的。這個矛盾是否可以調和,隔閡是否能夠消解,都需要客觀看待了,不要因為一時衝動再讓雙方受到傷害。

具體到細節,男方應該怎樣做呢?

1,如果準備徹底分手的,那就真正徹底一點兒,女方不方便搬離,那男方就先離開此地吧,這樣對雙方都好,最起碼不會再節外生枝,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徹底分開之後,才能更好地展開各自新的生活。

2,如果男方想要挽回這段婚姻,那也不能心急。首先,要態度誠懇地向女方表達自己的歉意,男人這時候就要有風度,無論對錯先退一步。(如果內心不願意承認自己有問題,那就說明男方還是不太願意挽回這段婚姻。)其次,當獲悉女方也有複合意願時,男方再用實際行動證明自己的誠意,認真反思此前婚姻中自己的問題,該認錯的認錯,該改變的改變。再次,利用孩子或者親朋好友來做助推,促進複合。最終,水到渠成,破鏡重圓。

能夠在億萬人中相識,已經是莫大的緣分,能夠由相識相知到步入婚姻殿堂,那更是值得珍惜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如果你的心裡還有對方,那就努力爭取吧,不要輕言放棄。


夜雨如書


和妻子離婚了但是並沒有搬走,還在一個空間下居住。這是屬於典型的離婚不離家的情況,現實中多是因為住房原因。生活中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雖然沒有離家,但是雙方已經沒有了婚姻關係的約束,也就沒有權利要求前妻不能整夜不歸了。

我在《辦了離婚證後再有外遇也叫出軌嗎?》這篇問答中提到,離婚後雙方由夫妻關係轉變為單身關係,會有一個離婚後不應期。而題主所表現出來的這個狀況,正是這個不應期的典型表現。

餘情未了還是心有不甘

既然和妻子已經離婚了,為什麼看到妻子整夜不歸還會心裡難受呢,我想不外乎以下兩種原因:

一、對前妻還餘情未了

人的情感往往會有延遲性,無論是什麼原因,在離婚的那一刻,法定婚姻關係解除了,但是情感並不能做到馬上斬斷。所以離婚後短期內,對前妻還有餘情的話,也在情理之中。當然,這個餘情指的是綜合情感,不僅僅指愛情。

二、前妻很快就談了新朋友,心有不甘

這種情況可以理解,但是全無必要。如果是你先談了新朋友,會希望前妻怎麼看待呢?是希望她嫉妒你,讓你心裡因此沾沾自喜,還是放寬心態祝福你?如果是希望得到祝福,那現在就把同樣的祝福送給你的前妻吧。

離婚不離家,於雙方不利

正是由於離婚後會有一段不應期,儘快的度過這個不應期,更有利於雙方追求新的生活。但是離婚不離家卻使離婚後不應期延長。

  • 一、離婚不離家,讓自己無法正確面對離婚的狀況,潛意識還處在一種沒離婚的錯覺中,使自己不能完全的接受離婚這個事實。因前妻夜不歸宿而感到心裡難受,正是這種情況的體現。

  • 二、離婚不離家對於彼此開展新生活是一種阻礙。比如題主提到的這個問題,前妻之所以整夜不歸,可能是已經尋找了新的伴侶,但礙於還沒有離家,只得獨自出去。另外離婚不離家也不利於題主本身的心理脫敏,儘快面相新生活。

當下狀況要咋辦——涼拌(冷靜下來)

現在的狀況讓題主心裡感到十分難受,我想這樣的困擾在生活中還會有很多。這就需要我們冷靜下來,反觀一下自己的情況,並做出應對方法。

一、捫心自問,弄清楚自己心裡對前妻到底是什麼態度,是想挽回還是離意已決。如果想挽回,就別妄自難受了,趕緊行動起來,尚有一分機會。如果離意已決,那就果斷接受現實,化悲痛為祝福吧!

二,作為男士應儘快搬出。是租房也好,買房也罷,總會有辦法解決。畢竟男性出來單住,要比女性方便的多,這個風格還是要發揚的。另外,儘快搬出來也有利於自己開展新的生活。至於房屋的法律分割情況,可以等事情落實之後,再按情況做出調整。


總而言之,無論住房原因還是其他原因,離婚不離家只能是暫時的權宜之計。長遠來看,離婚不離家不利於雙方開展各自的新生活。像題主所述的,已經和妻子離婚了,但是看到對方整夜不歸仍然感到心理難受,那就儘快搬出來,讓自己快一些適應離婚後的狀況。(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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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生


既然對她還有愛,為何要離婚呢?既然已經離婚了,為何還要不捨和難受呢?

如果捨不得,對她還有愛,那就儘量去挽回這段感情。如果覺得實在無法挽回這段婚姻,那就還是儘快搬走,各住各的,各過各的,互不干涉!

我有個親戚,也是離婚了。但是,他們因為孩子,完全就是離婚不離家。

離婚的原因,很俗套,婆媳關係不和,進而影響到夫妻感情。而丈夫完全就是愚孝,一味地聽從媽媽的話,認為媽媽說的就是對的。有一次,又是因為婆婆的告狀,丈夫憤怒的暴打了一頓妻子,從而離婚了。

但是,夫妻已經有兩個孩子了,不能因為離婚而不管孩子啊。並且,兩個人在深圳就只有一套房子,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兩個人還是住在一起,方便對兩個孩子的管教。

夫妻離婚之後,婆婆回了老家。沒有婆婆在中間的攪和,夫妻兩個好好的帶著兩個孩子,反倒是沒有矛盾,日子過得一天比一天好了。夫妻倆不吵架了,孩子們也開心了。

有一天,丈夫看到妻子好好打扮一番出去了,並且是到很晚才回來。丈夫心裡就有點慌了,支女兒一個勁的打電話給媽媽,讓媽媽早點回來。後來,妻子回來之後,丈夫實在受不住,便開始了離婚之後的第一次和妻子好好談話,問妻子幹嘛去了。妻子性子很直,直接說同事介紹了一個男的,還不錯,自己過去相親了。

丈夫一聽這話,就完全坐不住了。不同意妻子相親,說絕對接受不了自己的孩子叫別的男人叫爸爸,堅決要求復婚。

妻子起先不答應復婚,後來同意了,但是也約法三章:1、不和婆婆同住;2、遇到事情了,一定要兩個人好好商量;3、不接受任何一次的家暴!

現在,兩個人復婚一年多,日子過得很不錯。


幸福魚兒


心裡還在乎不是嗎?畢竟曾經跟你有過一段歲月,看到夜不歸宿自然心裡難受,這怪不得你。

不想心裡難受就趕緊搬走,都離婚了在一起幹嘛?自己不嫌棄鬧心?婚都離了還不分開,所謂的住房問題只是藉口。怎麼還不能在外邊找個地方。你屬於自虐,讓自己難受。眼不見心不煩,趕緊處理好住房問題,要麼她走要麼你走。

她現在夜不歸宿說明人家外邊有人了,壓根不在乎你的感受,你卻在這裡自哀自怨的有什麼用?

想解脫那就趕緊的找地方搬出去吧!



伴夏的情感語錄



你和妻子離婚,因她無處安身,只得還住在你的家裡。這說明了什麼,說明你在心裡對她還有一絲憐憫。

做為曾經的丈夫,每當看到她有的時候整夜不歸,心裡感到難受,也說明你的心裡還是有她的。那怎麼辦呢?


首先問一下她夜不歸宿的原因所在。如果是生活所迫,要上夜班幹活,那你做為曾經的丈夫,現在還在暗暗的愛著她的人,如果有能力,就給她一些幫助,別讓她為了生活,活的那麼辛苦。

也許她因為離婚而不願接受,也許因為還心存怨憤而拒受饋贈,但只要我們的慈善心在,就一定會幫到她的。

如果她夜不歸宿的原因是為了鬼混,即使是生活所迫,也是不能容許的。趕緊給她找一處房子,那怕由你給她出租金也行,讓她早早離開。眼不見心不煩,別讓她汙染了孩子和你的雙眼,給孩子的成長造成影響。

離婚了,可以做朋友,有困難,可以去幫助。但是對於行為不端的人,還是離的越遠越好。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你難過是因為妻子可能跟別的男人約會去了,你難過的時候說不定她們正在搞事情,曾經跟你負距離的人,現在夜不歸宿可能跟別的男人約會,就算是曾經在一起的情侶也會心疼,更可況是一日夫妻百日恩的妻子,現在有人替代你的位置,此時夜不歸宿連打電話發消息詢問的理由和身份都沒有,你難過是因為還放不下她,畢竟是同床共枕了這麼多年,現在就要睡在別人身邊…

首先你要明確你們現在的關係,你們已經離婚,從此各安天涯再無任何關係,你已經失去可以關心她的身份。什麼東西都是失去後才知道珍惜,愛情婚姻也是如此,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現在假惺惺的說心裡難過放不下她,早幹嘛去了?現在難過後悔有什麼用?

其次你們現在因為住房原因還住在一起,都離婚的兩個人,就算曾經再熟悉,現在也是已經離婚,住在一起不會尷尬嗎?能保證能忍得住嗎?昔日親密無間的感情和身體,隨你們離婚都煙消雲散。就算因為住房原因,也不該長住在一起,低頭不見抬頭見多尷尬,還讓兩個人傷心難過,還不如直接找其他住的地方,免得尷尬傷心難過。

其三,你們現在已經離婚,她夜不歸宿也是她的事,跟你沒關係,輪不到你來擔心她,說不定她正在跟其他相好約會,所以你會難過,難過她去陪其他人,難過你已經失去她,不過這又有什麼意義?能挽回嗎?當然有可能,看你們自己。

所以啊,不管是感情還是婚姻,擁有的時候要懂得珍惜,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後悔。


三葉Doctor


人是感性的動物,也是有感情的,你們結婚,起碼也生活過幾年,雖然離婚不離家,但是不能說你對她就一點感情沒有了。

當然還有一點就是,能做到離婚不離家,說明你們還沒有仇恨到不可見面的地步,還存留著一些可以接受的地方。

既然這樣雙方的行為都會對彼此產生一定的影響,因為人都是具有佔有慾的,畢竟在你看來曾經你擁有她,雖然現在各自沒有啥關係。

如果換成是你,整夜不歸,她看到後不能說一點反應沒有。

剛才說過,一是都有佔有慾,二是,看到對方比自己快活心裡就不爽,這也是人性點。俗話說的好,總是見不得別人好,她比你快活就給你造成心理落差,心理就不會不爽,不舒服,有的甚至還會管教,但是人家一句話,我們沒關係了,又讓你很尷尬。

此時難受的你,我建議你還是眼不見為淨。

當你看不到的時候,別人就影響不到你。當然,如果你總是忘不掉你前妻,即使你搬出去了,她夜不歸宿的行為也會對你產生影響。雖然搬出去,也會讓你胡思亂想,因為你內心還是在乎的。

兩種辦法,第一,儘快搬出去,眼不見為淨,第二開始自己新的生活,當你也出現合適的人有所寄託的時候,你的前妻便與你無任何關係。

有情感問題的,可以私信我,關注我。


嗑嘮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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