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微信轉賬能否作為借款證據?看磴口縣法院怎麼判

在日常生活中,微信轉賬已經成為人們普遍使用的一種交易方式,許多人通過微信轉賬借款給他人,由於微信具有使用者身份隱蔽和微信聊天記錄易被篡改等特點,微信轉賬記錄能否作為有效證據來使用呢?近日,磴口縣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通過微信轉賬實現借款的民間借貸糾紛。

民间借贷中微信转账能否作为借款证据?看磴口县法院怎么判

本案中,原告趙某承諾借款給被告謝某,雙方在微信中約定了利息等相關事宜。原告趙某先後五次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給被告謝某轉賬8600元。後被告謝某將原告趙某的微信刪除,拒絕還款。故原告趙某將被告謝某訴至法院。庭審中,原告趙某主張自己借款8600元給被告謝某,並提供了微信交易記錄、微信聊天記錄、微信詳細資料等證據,被告謝某認可了該證據的真實性與舉證意圖,故法院對原告趙某的主張予以採信,後該案調解結案。

法官說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之規定,微信聊天記錄屬於證據中的電子數據。在上述案件中,原告趙某保存了借款等聊天內容,符合民間借貸法律關係的構成要件,所以法院對該案的微信聊天記錄及微信交易記錄等證據予以審查認定,並釋法答疑促成本案調解。

溫馨提示:

一、微信轉賬中哪些可以作為證據材料?

如:證明雙方借貸合意的聊天記錄、電話錄音、微信轉賬記錄、身份信息證明(須證明這是對方使用的微信)等證據。

二、民間借貸還要注意:

1.轉賬前要確認對方身份,可通過電話錄音、視頻通話、短信等形式核實。

2.網上轉賬後應及時補借條,借條一定要規範;同時轉賬附言要寫好,應標註轉賬用途。

3.建議儘量採用傳統的借條及銀行轉賬方式進行借貸。

校對:屈加曼 韓宇

審核:孟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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