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團養老”能否讓夕陽無限好?

文丨圳論評論員 謝仕亮

退休後,不想住養老院,不想靠子女,還能怎麼養老?“現在有一種方式叫‘抱團養老’,我們也想約上老同事、老朋友,找個地方嘗試一下。”日前,重慶市民文芃告訴記者,在一次家庭會議上,他第一次從外公的口中聽到了“抱團養老”這個詞。“外公覺得,這種方式挺好,既不會讓兒女兩頭忙不過來,也能和志同道合的老朋友住在一起,相互關懷,老有所伴。”

“抱團養老”能否讓夕陽無限好?

“抱團養老”概念起源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丹麥,之後推廣至瑞士及荷蘭,最後在歐美各地流行起來,是一種會員制養老模式。“抱團養老”模式,在國內最早源自杭州。2017年,杭州市餘杭區瓶窯鎮的王阿姨通過媒體,找到3對夫婦在自家200多平方米的3層農家小別墅“抱團養老”。一群志同道合的老朋友,不依靠子女,離開傳統家庭,搬到同一個地方搭伴居住,共同料理柴米油鹽醬醋茶,慰藉精神上的空虛,一起慢慢變老。如此“抱團”,給老人晚年生活增添了些許詩意,讓人感懷“人生最美夕陽紅,何須惆悵近黃昏”。

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年末,我國60週歲及以上老年人已達2.49億,佔總人口的17.9%,養老問題已迫在眉睫。而國內養老模式陷於“973格局”(即家庭養老90%,社區居家養老7%,機構養老3%)的問題又長期難以破解。“抱團養老”模式,相當於重建了老人的社會關係,讓老人迴歸到“集體生活”,激活了社會機能,從而使老年生活富有了能動性與人情味。抱團相處的都是相熟的老人,彼此之間有更多的共同話題,能找到更多屬於老年人的歡樂,還可以排遣子女無法“常回家看看”的孤獨和寂寞,既彌補精神慰藉的短板,還能解決短時間無人照顧的難題。

可以說,“抱團養老”不失為破局目前國內傳統養老模式的新舉措,或將成為國內養老模式的一種有益補充。

“抱團養老”能否讓夕陽無限好?

當然,在肯定“抱團養老”的積極意義的同時,更要看到這種模式的不足以及有待完善之處。理性客觀分析,“抱團養老”是極易發生散夥的一種群體結構。所謂“相聚易,相處難”,幾十年的老朋友、老同學、老戰友平時約聚,短期相處自然沒啥問題,一旦在同一個屋簷下長期相處,可能矛盾就來了。比如,生活費用如何分攤,公共事務如何分擔,飯菜口味眾口難調,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導致“抱團養老”散夥而終。

“抱團養老”能否讓夕陽無限好?

因此,“抱團養老”不應是聯誼活動,而應該是嚴肅的社會組織形式。不能僅僅依靠朋友、同學、戰友之類的舊情作為潤滑劑和黏合劑,還需要靠制度規則和法律契約來護航,明確每一個人的權利和義務,才能夠更和諧地共同生活,安度晚年。“抱團養老”模式要健康發展,還離不開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和監管,既要為抱團的老人們開闢服務通道,在法律援助、醫療照護、文體活動等方面提供服務,也要進行科學管理,排除安全盲區。

莫道桑榆晚,最美夕陽紅。抱團養老只是為應對老齡化社會開了一扇窗,發展趨勢尚待觀察,它與近年來出現的“家門口養老”、社區合作養老、以房養老等方式一樣,都是應對老齡化社會的一種有益嘗試。當然,不論在哪兒養老、不論是何種形式的養老,讓老年人更有安全感、幸福感與獲得感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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