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浅谈征地拆迁引发的问题——以我市安置房引发上访事项为例

前言

近年来,随着南昌城市国际国内地位逐步提高,基础建设和住宅建设快速推进,征迁总量大幅增加。既提升了南昌人民幸福生活指数,也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但是,在这种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一些新时期需要面临的社会问题,尤其体现在部分项目征迁时热热闹闹、大张旗鼓,还建时却冷冷冰冰、无法如期兑现,有关安置房的矛盾纠纷问题开始凸显出来。

目前,尽管我市、县(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实施,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克难攻坚,使安置房建设卓有成效,但与城市建设快速推进的要求和广大拆迁户安居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部分安置房的建设速度滞后于拆迁进度,建成的安置房还无法满足拆迁安置的需求,不仅制约了拆迁工作的进程,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安定。拆迁安置工作始终处于“人等房”、“资金换时间”的被动局面。

一、安置房建设交付信访主要情况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群众因安置房有关问题到省来市集体访呈多发态势,几乎每三天就有一批此类群体到省或来市集体上访。

1.安置房问题出现的前因后果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不断新建更多的安置房,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2.安置房信访的聚焦点

一是反映安置房建设慢、逾期交房未得到足够过渡费用问题。

二是反映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存在设计、规划、质量方面问题。

三是反映安置房建设好了落实下来太慢。

3.安置房信访的处理难点

一是涉及人员多,部分群众有急迫需求

二是涉及面广,需要政府企业多方协调

二、具体事例分析

1.安置房建设进度过慢、安置过渡费用不足

典型事例:南昌县莲塘镇银三角管委会万坊安置小区万某反映其村拆迁已过10年,目前安置房还没分下来,从未领过拆迁安置过渡费,要求解决安置房并补发安置过渡费。

课题小组与莲塘镇银三角管委会取得联系,发现2010年银三角管委会对已竣工的万坊安置房进行了分配,信访人家庭分配安置房3套,万坊安置房一期分配后,信访人父母确有部分未分配面积。但信访人家庭已经安置,不存在补发逾期过渡费问题,同时万湖村万坊安置房二期项目工程现在建设中,预计2019年底建成。可以看出,在安置房建设地块没有做到提前准备和超前规划,相关工作比较滞后,审批流程繁琐,耗时长。

2.安置房设计规划存在问题,建设质量不满意

典型事例:沙井老九栋安置房易某反映老九栋拆迁安置房设计规划问题。

课题小组调查后得知,沙井老九栋旧房项目当时采用6+X模式(即六个城区的城投公司作为旧改平台,引进X方作为社会资本进行旧改的投资方),管委会暂定南昌世贸为X方。项目征收涉及城镇住宅房屋共526户,在拆迁过程中,安置房公示材料使用的是南昌世茂设计的概念平面图(标注了五栋房屋的安置)。最后房屋征收结果,选择产权调换仅有233户。在该地块土地公开出让过程中,某开发商竞得该地块。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开发商认为还建2栋住宅即可满足安置需要,不需要5栋住宅楼安置,因此向规划部门报送规划方案,规划部门也将规划审批结果分别在南昌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和项目现场进行了公示,符合法定程序。同时,开发商报送的详细规划方案经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审核,各项指标符合规划条件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新区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承诺还建房业主与商品房业主共同享有休闲区、停车场、绿化等公共设施与用地的权利与义务。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尽量满足拆迁户要求,提升居住舒适度,对电梯信号源、住宅装修施工设计等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办法,安置房待房屋验收后即进入安置程序。此类信访主要反映目前大部分拆迁资金供给链不足,建设要求标准不高的现象。

3.分配工作滞后,沟通交流不畅

典型事例: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经开区蛟桥镇前进村陈某等26人反映经开区征收办拆迁了他们的楼房,安置房已建设好,但未分配给村民。

课题小组调查后得知,该项目自2016年3月份开工建设以来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已验收合格,并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现正在竣工验收阶段。为了保障各安置户能住上稳定、可靠、安全的房屋,现正在加快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计划2020年春节前交付使用(除非公司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竣工验收)。同时,为了做到工作有效衔接,保证安置户的及时入住,镇、村相关部门可提前启动该项目的安置房分配工作,已经在做相关安置户的解释工作。工作细节不足,建设分配流程不够公开透明,信息双向流动缺乏。

4.对3个具体事项进行详细分析

针对出现的关于安置房建设等问题导致的集体上访情况,通过在接访过程中的了解与研究,分析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提前谋划、超前布局不够。安置房建设地块没有做到提前准备和超前规划,相关工作明显滞后,始终无法实现“房等人”、“拆一片立即安置一片”的良性局面。通常是在项目拆迁后,才开始考虑安置房地块的选址、调规、拆迁等工作,造成大量时间耗费在后续的选址论证、手续办理及调整规划上,造成安置房项目启动建设慢。如我市某临江商务区安置小区,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12月,可实际开工时间却到了2019年6月,原定于2018年12月完工的项目一拖再拖,安置矛盾突出。

二是资金供给不足。一般拆迁安置都是以属地为主,拆迁项目的资金拨付与建设资金到位存在一定的时间差,随着安置房建设项目的不断扩大,征迁量的不断增加,再加上逾期过渡费的逐年递增,县区财政资金供给不足,资金压力巨大。施工工期往往会受制于垫资公司资金的筹措速度,有时甚至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延缓了安置房建设进度。

三是审批流程繁琐、耗时长。安置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建设计划审批、立项、定点、设计、审图、招投标等一系列手续,期间还须办理规划、环保、国土、消防专项审批,大都还要进行腾地拆迁,由于不能统筹规划建设时间,时常导致卡在某个节点,迟迟开不了工,如建设计划没办理、设计方案没审批、腾地不及时等原因都会直接导致开工时间无限延长。

四是部分安置房建设要求标准不高。由于安置房是政府定价,安置价格较低,开发利润薄,所以房地产开发商建设投入的积极性低,基于他们的趋利本性以及追求利润最大化,安置房建设所用的建筑材料和附属配套设施用材档次较低,只求满足使用功能和验收要求,而不会更多考虑住户居住的舒适度。

三、意见建议

自2013年以来,仅我市中心城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市本级投资旧城改造安置房项目就有57个。面对旧城改造、重大市政、商业开发项目众多,征迁安置量巨大,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办好民生实事。课题组经讨论,提出初步建议:

1.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保障安置过渡费用

对列入安置房建设计划的重点项目,在取得城市规划定点手续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采取优先报批、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供地等措施予以支持和保障,进一步提高安置房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和安置工作进度。对安置房建设遇到的审批难问题,建议相关部门采取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减免缴纳各种规费,切实提高建设效率。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规划建设适度超前,前期准备工作到位,先行确定安置小区位置,及早开展用地指标配置规划调整、征地拆迁、明确资金渠道等前期工作,以安置房建设计划作为项目建设动迁的前置条件,逐步实现项目拆迁安置的“零过渡”。建议市、县两级要加大资金投入,在无法按时将安置房交付给老百姓的情况下要切实保障逾期过渡费的发放,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疏导及解释工作,以免引起老百姓抱团大规模上访,造成不良影响。

2.切实提高质量意识, 由“安置”转“安居”

高度重视安置房建设,使安置房的项目选址更加科学、合理。设计单位提前做好安置小区的规划设计,充分考虑安置群众的现实需求,完善功能配套,优化建设标准,提升安置房的整体品质。强化监理单位的监管职能,促进监理单位切实履行质量监督责任,建议建立业主单位、承建部门和所在县区共同合力监管工程质量的机制,确保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监管,解决管不了和管不好的问题。针对有反映安置房质量问题的情况,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本着“以民为本”的原则妥善处理,确实存在问题一定要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没有问题的要与群众充分沟通解释到位。

3.畅通信息渠道,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

安置房管理主体与所在地方政府加强统筹协调,设计并及时更新当地拆迁户情况的联网数据库,以拆迁为龙头,编制好拆迁、规划、供地、建设、配套、安置等中长期计划,科学合理谋划拆迁安置房用地的报批、拆迁交地、技术前期等工作,摆脱安置房建设滞后的困扰。

4.坚持以人为本,丰富安置方式

在新项目中做好拆迁户的宣传工作,提升选择货币安置的数量,减少近期安置房建设压力。同时,加强区域统筹、资源整合,探索建立经济适用房,过渡轮候房,限价商品房等方式,悠闲满足拆迁人群对住房需求的多样性,也逐步实现大批拆迁户从长期过渡到短期过渡,再到零过渡,最终实现真正的安置目标。

5.强化群众参与机制,接受群众监督

建设实施主体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抓好前期工作,让群众全程参与,各个环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让拆迁安置建设贴合住户需求,确保在安置过程中既吸取群众需求,保障住户利益,减少后续反复,促进项目加快。此外,在项目建设标准上,实时公开透明,接受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政府也应公开项目进程,对拆迁安置人员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公布,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习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拆迁安置涉及民生大计,关乎城市发展、社会稳定。因此,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一定要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新思想新理念,坚持以民生为第一追求,不断完善安置政策,聚焦重点打造优质民生范例,尽力创造民生的“幸福花园”。

作者:陈鹏宇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黄晖 市工信局

项辉 市审计局

郭超宇 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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