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镇平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赵水、孙震、周洁、万仁贵、王久昌、赵国安、徐文都、何海涛参加会议。县领导黄静、李培迁,李莉、马静参加会议。
会议书面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民营医院发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屈云霞、薛江峰、王全州、孙明岚辞去镇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黄静、马静为镇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静、马静进行了宪法宣誓。
附:镇平县副县处级干部调整情况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郑文明同志任镇平县委副书记;
黄静同志任镇平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须通过法律程序);
刁晓英同志任镇平县委常委 组织部部长;
李培迁同志任镇平县委常委 纪委书记;
谢睿同志任镇平县委常委 县委办主任;
张东焕同志任镇平县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
胡著伟同志任镇平县委常委 统战部部长;
马静同志任镇平县政府副县长(须通过法律程序);
裴宗全同志任镇平县人民法院院长(须通过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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