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搶奪警槍,一人中彈!港警公佈“開槍事件”始末

11日下午,香港警方在記者會上還原了當天發生的“警員開槍事件”的始末:

現場有三人企圖搶奪警員槍支,相關警員在保護自身安全和槍支的緊急情況下,先後開了三槍。

第一槍擊中了一黑衣蒙面人的腹部,另外兩槍未擊中任何人。

中槍者手術後情況穩定,無生命危險。

此案仍有兩人在逃。

三人抢夺警枪,一人中弹!港警公布“开枪事件”始末

暴徒試圖搶警槍,警員開槍自衛

據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介紹,當天早上7時許,在西灣河約有20名蒙面黑衣人設置路障堵塞交通。他們看到交通警員到來後立刻離開,其中一名交警開始清理路障,隨後又有五六名蒙面者折返,其中至少一人手持鐵棍之類的武器。

“這名警員認為自身生命受到威脅,於是拔槍警戒,但一個白衣蒙面者不但沒有後退反而繼續上前,另一名黑衣蒙面人企圖搶奪槍支。警員遭到兩面夾擊,又擔心槍支被搶後會危及普通市民的安全,因此開槍擊中了黑衣蒙面人的腹部。”

“另外又有兩人上前搶槍,於是警員又開了第二和第三槍,但並未擊中任何人。”

郭柏聰透露,中槍者手術後情況穩定,並無生命危險。

三人抢夺警枪,一人中弹!港警公布“开枪事件”始末

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

“整個過程是電光火石之間,警員只能用自己的能力保護自身安全和槍支。” 郭柏聰表示,目前開槍的警員及其家屬已被“起底”,妻女受到威脅恐嚇,希望社會各界保持冷靜,不要散播仇恨。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強調,上個月高等法院已頒佈臨時禁制令,禁止“起底”警員及其家屬的行為,在網上發表恐嚇言論同樣會受到法律管制,可構成刑事恐嚇罪。

三人抢夺警枪,一人中弹!港警公布“开枪事件”始末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

有內地媒體提問:當天中午在馬鞍山被暴徒燒傷的中年男子情況如何。

警方表示,暴徒的做法毫無人性,受傷男子現已送院治療,情況危殆,案件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目前暫未有人被捕。據醫管局資料,截至14時許,各區衝突共有49人受傷,除被燒男子危殆外,另有4人傷勢嚴重。

警方過去一週共拘捕266人

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介紹,今早港鐵葵芳站一列車內被人扔汽油彈,危害乘客安全,粉嶺站至太和站列車也被人扔硬物砸穿了車頭的擋風玻璃,當天共有25個港鐵站被迫關閉,120處地方被破壞及堵路。

三人抢夺警枪,一人中弹!港警公布“开枪事件”始末

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

另據統計,警方過去一週共拘捕266人,包括212男54女,年齡介乎11歲至74歲,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刑事毀壞、襲警、傷人、未能出示身份證、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及意圖謀殺等。

至於網上流傳10日晚在九龍塘又一城有示威者被警方打死的流言,謝振中稱絕無此事,“對於有人無風起浪,深表遺憾!”他說,警方當時拘捕了12人,包括11男1女,一名男子頭部受傷流血,一名男子感到不適,兩人清醒送往醫院,目前留醫。

談及警方進入香港中文大學等高校執法,江永祥表示,今早在沙田生物科技路和中大附近,有激進示威者在橋上投雜物影響交通,警方到場駐守時,有人以扔磚、投汽油彈等方式攻擊警方,還有人縱火、投硬物。他強調,任何一間大學都不是罪犯的避風塘,警員進校只是執行任務。

林鄭月娥:謠言有目的和企圖 蓄意製造公眾恐慌

11日晚6時,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表示,當天發生在香港的暴力行為,令人髮指。她重申暴力不能解決問題,必須受到全社會譴責。

三人抢夺警枪,一人中弹!港警公布“开枪事件”始末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見媒體

對於網上就暴動情況傳出謠言,林鄭月娥稱,謠言都是無中生有的,是有目的和有企圖的,是蓄意製造公眾恐慌。林鄭月娥呼籲市民要冷靜,同時留意政府澄清的公告,而今日政府已就兩項謠言作澄清。

林鄭月娥重申不論大家對特區管治有何看法,首要是要停止暴力,恢復平靜,為了大家安全,她希望大家能保持克制冷靜,離開暴亂的地方。

必須以最嚴厲執法回敬暴徒

從連番向警察投擲燃燒彈,到借獻花之名行刺愛國愛港議員;從企圖搶走警察手中的槍,到向市民潑易燃液體並點燃……可明顯看出暴徒變本加厲,越來越無法無天,越來越喪心病狂。

事實證明,目前的這場鬥爭已是一場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生死戰”“保衛戰”,已經到了退無可退的地步。特別是一些暴徒已經喪失了對法律最起碼的敬畏之心,他們嗜暴,無所不用其極,回敬他們的只能是最嚴厲的執法。

極端暴力活動在任何社會都不會被容忍,也不可能被姑息,面對暴徒完全突破法律底線、人性底線的惡行,最好的回擊就是依法規束,依法嚴懲。依法制止和懲治暴力活動,就是維護香港廣大民眾的福祉,就是對香港負責,就是保障香港的未來。

當前,止暴制亂、恢復秩序仍是香港最重要的任務,也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反暴力、護法治、保穩定,這是全體香港人的利益最大公約數。故此,我們旗幟鮮明地支持警隊嚴正執法,果斷執法,確保香港社會治安和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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